唐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实行了哪三级管理制度?为巩固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元朝在图上的A,B两地有怎样的制
唐朝地方行政区实行道,州(府),县三级管理制度。
A区为元朝的岭北行省,元朝的中央政府称为中书省,在进入中原之初将它的派出机构——行中书省进驻各地,统管军民事物,以后成为最高一级行政区漏橘划。
B区为元朝的宣政院辖地,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的中央机关。忽必烈始置总制院,后改为宣镇答政院。从此返旅团,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扩展资料:
1、唐武德元年(618年)改郡为州,地方行政区划实行州、县两级管理。唐贞观元年(627年),全国在州上又设10个道级地理监察行政区,不属正式建制。此阶段为时不长。武则天改唐为周后,基本上仍实行唐的行政区划。
2、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开始,唐对行政区划进行大规模的规划改制,扩道,建府(州)。加设县。道由10个扩为15个,固定道的治所,实行正式建制。从天宝元年(724年)至至德二年(757年)又改州为郡,实行道、府(郡)、县三级地方区划管理。
3、岭北等处行中书省简称岭北行省,被中国明代列为中国元代十大实土行中书省之首,政治军事中心和林。岭北行省的经济以农牧业为主渔猎业为辅,农业有很大发展,是漠北最大的农业区之一 。元代岭北境内先后兴建了许多城市。从事屯田渔猎的主要是汉军以及从汉地和西域迁来的农民、工匠,岭北行省的手工业发展也达到历史上的空前规模。元政府还为诸王所部配备了儒学教授以及医学、阴阳学,对促进蒙汉两族的文化交流起了一定作用。
4、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元朝统治中国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
至元元年(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下诏设立总制院。到了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尚书省右丞相兼总制院使桑哥,认为总制院责任重大,故向忽必烈奏请,根据中国唐朝时期在宣政殿接待吐蕃使臣之例,而更名为宣政院。从此,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唐朝行政区划
A区为元朝的岭北行省,元朝的中央政府称为中书省,在进入中原之初将它的派出机构——行中书省进驻各地,统管军民事物,以后成为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元中期,除了中书省的直接管辖区外,全国增设十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从此,地方政治制度进入划省而治的阶段。行省置丞相、平章、右丞、左丞、参知桐毕竖政事等官,总管钱粮、兵甲、屯种、遭运,以及一切军国大事,与中书省相表里,嗣渐称其所辖地区为行省,于是行省又渐数含成最高地方行政区名称。
B区为元朝的宣政院辖地,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的中央机关局大。忽必烈始置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从此,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