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场离居家5.5公里有影响吗
垃圾焚烧厂距离小区5公里是安全的。
2008年9月4日,国家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文中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
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一个“合格电厂”,只要能够长期、持续满足“技术先进、装备齐全、排放标”三要素,就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健康风险,也不会影响原本的环境空气质量。
但是,如果居民看到烟囱中居然冒出大量黑烟、或者闻到臭气熏天、甚至装备防毒面具而去工作,这样的垃圾焚烧电厂一定不是合格的、没做到达标排放的、或者是偷排污染物的、甚至没有装备烟气净化系统的垃圾焚烧电厂,遇到这种情况,居民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
扩展资料:
选址要求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的规定。明确规定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厂址选择的具体要求,规定要求除国家及地方法规、标准、政策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外,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1)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
(2)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3)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垃圾焚烧厂
2024-10-28 广告
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具体选址与周围敏感对象之间的距离。大气污染物的环境风险受地形、气象、周围敏感对象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给出统一规定。
1、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05月30日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没有规定具体的环境防护距离,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具体选址与周围敏感对象之间的距离。新标准给出了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2、主要是因为大气污染物的环境风险受地形、气象、周围敏感对象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给出统一规定;
3、新标准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提出了如下要求:
(1)选址应符合当地的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
(2)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生活垃圾焚烧厂厂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3)在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厂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生活垃圾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
(4)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生活垃圾焚烧厂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扩展资料:
据专家介绍,只有在垃圾焚烧温度低于850℃时,垃圾焚烧不充分时,才会导致尾气中二恶英等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而启动阶段是最容易产生二恶英的时候。
对此,新标准对控制二恶英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其中包括,垃圾焚烧启动阶段禁止投加废物;同时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电子废物及其处理处置残余物在生活垃圾焚烧厂中处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垃圾焚烧厂选址标准出台 应评价对健康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垃圾焚烧厂选址应评价对健康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