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曾经拒绝过的男孩子,又公开追求我,我该怎么办?
感情不能勉强。不喜欢就不要接受,也不能与其发生关系。当你喜欢了,再接受。成年人,要对自己与社会负责。谈恋爱甚至结婚,都有一个主打方向的——有的人喜欢对方的才能,年龄不是问题。有的人喜欢对方的财能,丑美无所谓,有的人喜欢对方的帅气和身材,其它的凑乎就行,有的人像题主一样,欣赏能与对方“精神共振”,其它方面要求不高。
有人喜欢你是好事,说明他爱上你了。你不喜欢人家但也不讨厌。既然不喜欢人家就直说呗?就说我不喜欢你这种类型,我心中的白马王子是怎样怎样的?他达不到要求自动放弃又不得罪人。毕竟你也不喜欢他,对他还没有心动的感觉,不必因为他的喜欢或者他对你的好,你就觉得应该尝试接受他,这样的想法本身对双方开始都是极度不负责任的。
爱情是相互之间的爱慕,你对他都还没有喜欢,更加就不用提爱不爱了,暂时别答应他做男女朋友,可以试着先了解他,如果一段时间接触下来还是没什么感觉,说明你们确实欠缺契合点和默契度。你收获的只是感动,不是爱情,喜欢你的男生对你来说只是一厢情愿罢了,他对你的好没有触及你的心灵,没有让你产生精神共鸣,所以说不能接受他!
同样如果你想好好过日子,确实只有他对你好,三观很正,其实在一起也挺好的,因为现在很多结婚对象都不是你曾经深爱的对象,再好的感觉在一起久了也会变淡,其实后面都一样,主要还是看你自己怎么想!你不喜欢,也不讨厌?说明你对他不是一点好感也没有?对他的人品也应该十分了解。如果决定今后发展就结交,相反就没有必要?也不必纠结。和对方说明情况,委婉拒绝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