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展开全部
支付结算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支付结算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诚实守信就是要做到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拒绝支付。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无权在未经存款人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擅自动用存款人在银行账户里的资金。
3.银行不垫款原则
(1)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应按照付款人的委托,将资金支付给付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按照收款人的委托,将归收款人所有的资金转账收入到收款人的账户中。
(2)付款人账户内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或者收款人应收的款项由于付款人的原因不能收回时,银行的中介职责可以不履行,因为银行没有为存款人垫付资金的义务,银行与存款人另有约定除外。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