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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慢性疾病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慢性疾病需要手续:1、申请书(盖村委会公章和签名);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复印件;3、医疗卡复印件(正反面);4、疾病证明书(盖医院公章);5、辅助检查资料(盖医院公章);6、一寸相片2张;7、诚信计生证明;8、慢性病卡有效期2年,延期要提前交乡合管办并送合管中心办理校验。
申请慢性病医保需要哪些手续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买病历,盖章,就行了。
患有24种慢性病之列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等,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参保居民自领取《慢性病就诊卡》之日起,凭该卡可享受规定的门诊补助待遇;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当地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最终也需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