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歌手大赛活动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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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活跃在校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本着让同学们锻炼自己,展示自己的目的,展现师大学子团结创新、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我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特发动各院举办本届校园歌手大赛。
二、赛事安排
(一)赛事安排
1、XX年11月25日,上.下午进行校级预赛;
2、XX年12月1日进行校级决赛;
3、地点: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厅。
(二)具体日程安排
1、XX年11月19日,校园歌手大赛宣传工作大力发展。
2、XX年11月21日或23日,上午12点前,校级预赛选手资格核对,各院选手在校学生会办公室递交伴奏音乐、抽号。
4、XX年11月25日上.下午进行校级预赛。
5、XX年11月27日,确定入围决赛名单,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6、XX年12月1日,进行校级决赛。
7、XX年12月2-6日,公布十佳歌手名单、进行后期宣传与总结。 (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三、竞赛规则
(一)、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各学院经预赛选拔产生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赛人数:各院取前两名,共计44位选手进入预赛a、b组(除音乐学院、新联学院专业组);
3、为确保比赛公正有序,请选手及所带亲友团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及规定,如出现违纪现象,赛事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
(二)、比赛办法
1、严格按照大赛组委会赛事安排及评分规则进行;
2、各院通过迎新晚会或卡赛的形式进行选拔,将各院的晋级选手名单报到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各院取前两名,共44位选手进入预赛(除音乐学院、新联学院专业组);预赛按抽签分a、b两组进行(最终排名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不分组),评委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聘请专业评委;
3、由两场预赛选出的前10名选手和由专业组选出的8名选手(音乐学院5名,新联学院3名,)直接进入决赛,决赛评委由校团委统一聘请专业评委;
4、决赛中加入综合测试环节,分数为2分。测试方法:才艺展示(一分钟以内)、即兴歌曲名称应答。
(三)、比赛选手要求
1、选手歌曲自选,要求内容健康向上,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鼓励各院配备伴舞;
2、选手服装自备,贴合歌曲内容,符合大学生积极、健康的形象。
3、鼓励选手以多种形式参赛,如对唱,小合唱(限5人以下)等。特别鼓励原创歌手和自组乐队参赛。
4、比赛选手请自备伴奏cd或mp3,按照规定日期上交组委会,到指定时间未上交者视为自动弃权,大赛组委会将不承担责任;
5、在往届大赛中晋级决赛的选手不再获得参赛资格,如发现违反规定,上报错误信息,取消其所在学院的优秀组织奖资格。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决定名次方法:决赛非专业组取前十名为本届大赛产生的十佳歌手,专业组选手取第一、二、三名及优秀奖;
2、组委会结合大赛配合情况和选手所获名次等评出学院“优秀组织奖”六个;
3、非专业组选手中,由评委老师商定评选出“人气奖”“台风奖”“潜质奖”“形象奖”各一名。
(五)、选手比赛的几项附属规定
1、学院所报选手必须符合本秩序册各项规定,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往年学院上报名单时曾出现与学院预赛名次不符的现象,一经发现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2、各院选手在参加校级预、决赛时必须准时参赛,由于赛事需要,需提前40分钟签到,迟到达10分钟者按弃权论,同时大赛组委会将为每名决赛选手提供现场试音走场的机会;
3、选手要绝对服从评委及记分组,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四、大赛细则策划
(一)、宣传方面
1、本次大赛将悬挂与赛事相关的宣传横幅;
2、大赛宣传组负责采写大赛相关的新闻,投送市电台、电视台等,校内投送广播站、大通社、青春在线和172 校园活动网等;
3、大赛宣传组负责制作宣传海报、展板等,鼓励学院以各种形式宣传自己的参赛选手。
(二)、纪律方面
1、为确保比赛公正有序,请选手及所带亲友团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及规定,如出现违纪现象,赛事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
2、学院可聘请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对选手进行指导;
3、比赛期间选手所在学院观众如发生严重扰乱大赛秩序的情况,大赛组委会领导赛事组将在赛间及赛后以扣分或取消成绩名次等措施进行处罚;
4、学院所报选手必须符合本秩序册各项规定,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5、学院学生会若发生严重影响比赛事件,将取消全院参赛资格;
6、选手绝对服从评委及记分组,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三)、观众组织
1、各院应积极组织啦啦队为参赛选手加油,啦啦队道具由学院自行筹备;
2、决赛入围各院所坐场地由领导赛事组统一规划和安排;观众需在指定场地就坐,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四)、后勤保障
1、物品配置
(1)评委席:评委老师的座次牌,饮用水,桌椅板凳,打分用的纸和笔。
(2)场地布置:大赛条幅、现场需要用到的幻灯片、颁奖音乐、台花、节目单等。
(3)参赛选手用品:比赛时要使用的选手号码牌。
2、人员分工
1、校学生会自律委以及各院文化艺术部,分区域负责会场秩序。
2、礼仪人员若干,负责迎宾等工作。
3.音乐舞蹈学院负责收取选手分数单、送分等工作。
4、大赛结束后,由各院文娱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所在场地的整理和清洁工作。卫生差者,将取消该院的“优秀组织奖”评定资格。
五、评分细则
(一)大赛评分采用“10+2”分制,即10分的歌手演唱得分,与2分的综合测试得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选手歌曲内容健康向上,有时代特色,此项占1分;
2、选手服装大方得体,贴合歌曲内容,此项占1分;
3、选手节奏感觉良好,音准概念清晰,无跟不上节奏,跑调现象,此项占6分;
4、选手歌曲处理得当,情感把握准确,话筒运用得当,有一定的声音控制能力,此项占1分;
5、选手台风大方,表情丰富,符合歌曲内容,有一定的控场能力,此项占1分;
6、综合素质满分为2分。
(二)选手经评委评出的演唱分数,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为选手的演唱得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为选手的演唱分与综合素质分之和。
(三)为保证打分公平,前三位选手演唱完毕后,由评委综合对比后再进行打分,其他选手则分别打分。
六、大赛创新
邀请特殊嘉宾献唱,更能活跃现场气氛。
二、赛事安排
(一)赛事安排
1、XX年11月25日,上.下午进行校级预赛;
2、XX年12月1日进行校级决赛;
3、地点: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厅。
(二)具体日程安排
1、XX年11月19日,校园歌手大赛宣传工作大力发展。
2、XX年11月21日或23日,上午12点前,校级预赛选手资格核对,各院选手在校学生会办公室递交伴奏音乐、抽号。
4、XX年11月25日上.下午进行校级预赛。
5、XX年11月27日,确定入围决赛名单,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6、XX年12月1日,进行校级决赛。
7、XX年12月2-6日,公布十佳歌手名单、进行后期宣传与总结。 (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三、竞赛规则
(一)、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各学院经预赛选拔产生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赛人数:各院取前两名,共计44位选手进入预赛a、b组(除音乐学院、新联学院专业组);
3、为确保比赛公正有序,请选手及所带亲友团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及规定,如出现违纪现象,赛事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
(二)、比赛办法
1、严格按照大赛组委会赛事安排及评分规则进行;
2、各院通过迎新晚会或卡赛的形式进行选拔,将各院的晋级选手名单报到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各院取前两名,共44位选手进入预赛(除音乐学院、新联学院专业组);预赛按抽签分a、b两组进行(最终排名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不分组),评委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聘请专业评委;
3、由两场预赛选出的前10名选手和由专业组选出的8名选手(音乐学院5名,新联学院3名,)直接进入决赛,决赛评委由校团委统一聘请专业评委;
4、决赛中加入综合测试环节,分数为2分。测试方法:才艺展示(一分钟以内)、即兴歌曲名称应答。
(三)、比赛选手要求
1、选手歌曲自选,要求内容健康向上,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鼓励各院配备伴舞;
2、选手服装自备,贴合歌曲内容,符合大学生积极、健康的形象。
3、鼓励选手以多种形式参赛,如对唱,小合唱(限5人以下)等。特别鼓励原创歌手和自组乐队参赛。
4、比赛选手请自备伴奏cd或mp3,按照规定日期上交组委会,到指定时间未上交者视为自动弃权,大赛组委会将不承担责任;
5、在往届大赛中晋级决赛的选手不再获得参赛资格,如发现违反规定,上报错误信息,取消其所在学院的优秀组织奖资格。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决定名次方法:决赛非专业组取前十名为本届大赛产生的十佳歌手,专业组选手取第一、二、三名及优秀奖;
2、组委会结合大赛配合情况和选手所获名次等评出学院“优秀组织奖”六个;
3、非专业组选手中,由评委老师商定评选出“人气奖”“台风奖”“潜质奖”“形象奖”各一名。
(五)、选手比赛的几项附属规定
1、学院所报选手必须符合本秩序册各项规定,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往年学院上报名单时曾出现与学院预赛名次不符的现象,一经发现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2、各院选手在参加校级预、决赛时必须准时参赛,由于赛事需要,需提前40分钟签到,迟到达10分钟者按弃权论,同时大赛组委会将为每名决赛选手提供现场试音走场的机会;
3、选手要绝对服从评委及记分组,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四、大赛细则策划
(一)、宣传方面
1、本次大赛将悬挂与赛事相关的宣传横幅;
2、大赛宣传组负责采写大赛相关的新闻,投送市电台、电视台等,校内投送广播站、大通社、青春在线和172 校园活动网等;
3、大赛宣传组负责制作宣传海报、展板等,鼓励学院以各种形式宣传自己的参赛选手。
(二)、纪律方面
1、为确保比赛公正有序,请选手及所带亲友团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及规定,如出现违纪现象,赛事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
2、学院可聘请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对选手进行指导;
3、比赛期间选手所在学院观众如发生严重扰乱大赛秩序的情况,大赛组委会领导赛事组将在赛间及赛后以扣分或取消成绩名次等措施进行处罚;
4、学院所报选手必须符合本秩序册各项规定,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5、学院学生会若发生严重影响比赛事件,将取消全院参赛资格;
6、选手绝对服从评委及记分组,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三)、观众组织
1、各院应积极组织啦啦队为参赛选手加油,啦啦队道具由学院自行筹备;
2、决赛入围各院所坐场地由领导赛事组统一规划和安排;观众需在指定场地就坐,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四)、后勤保障
1、物品配置
(1)评委席:评委老师的座次牌,饮用水,桌椅板凳,打分用的纸和笔。
(2)场地布置:大赛条幅、现场需要用到的幻灯片、颁奖音乐、台花、节目单等。
(3)参赛选手用品:比赛时要使用的选手号码牌。
2、人员分工
1、校学生会自律委以及各院文化艺术部,分区域负责会场秩序。
2、礼仪人员若干,负责迎宾等工作。
3.音乐舞蹈学院负责收取选手分数单、送分等工作。
4、大赛结束后,由各院文娱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所在场地的整理和清洁工作。卫生差者,将取消该院的“优秀组织奖”评定资格。
五、评分细则
(一)大赛评分采用“10+2”分制,即10分的歌手演唱得分,与2分的综合测试得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选手歌曲内容健康向上,有时代特色,此项占1分;
2、选手服装大方得体,贴合歌曲内容,此项占1分;
3、选手节奏感觉良好,音准概念清晰,无跟不上节奏,跑调现象,此项占6分;
4、选手歌曲处理得当,情感把握准确,话筒运用得当,有一定的声音控制能力,此项占1分;
5、选手台风大方,表情丰富,符合歌曲内容,有一定的控场能力,此项占1分;
6、综合素质满分为2分。
(二)选手经评委评出的演唱分数,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为选手的演唱得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为选手的演唱分与综合素质分之和。
(三)为保证打分公平,前三位选手演唱完毕后,由评委综合对比后再进行打分,其他选手则分别打分。
六、大赛创新
邀请特殊嘉宾献唱,更能活跃现场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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