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权利提供各项具体保障措施。政府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言论、出版等自由和权利。
3、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宗教团体和信教公民在举行宗教活动、开办宗教院校等方面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宗教信徒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10万余处,宗教院校76所,各种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
4、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各级国家机关普遍设立了信访机构,人民检察机关和行政监察系统还设立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机构。
公民行使权利时要注意事项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一定要尊重他人权利,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以保护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为前提。
3、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
4、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要以合法方式行使公民权利。公民权利是为公民所拥有、为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公民权利分为四类:法律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和参与权利。
2020-09-09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