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分别干什么
1、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
2、御史大夫:“掌副丞相”,地位仅次于丞相,负责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建立国家监察事务。
3、太尉:“掌武事”,负责全国军事事务,其地位与丞相一样。
扩展资料
1、丞相起源
西汉初,相国及其副手丞相多为开国功臣,位尊职重,敢于直言进谏,例如汉相国韩信在击败齐国以后向刘邦建议设置代理齐王,刘邦最终封汉相国韩信为齐王。又如吕后欲封诸吕为王,王陵即当面表示反对;汉景帝时周亚夫曾反对封王信、废戾太子刘荣等事。
到武帝时,擢用公孙弘为相,开以后布衣登相位的先例。随着君主集权加强,武帝重用内廷近臣,对丞相不甚信任,其在位者如薛泽、赵周、庄青翟、石庆、田千秋等人,皆谨小慎微,庸碌无能。
武帝末年,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从此到西汉末,大司马权势在丞相之上,而大司马多由外戚充任。西汉晚期,丞相职权为内朝所取,已无所作为,如韦玄成、匡衡等,在君主和权贵面前,阿意曲从,以保持其禄位而已。
2、御史大夫,官名。秦代始置,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西汉沿置,与丞相、太尉合称三公,秩中二千石 。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仿古制设三公,改大夫为大司空。
东汉又改为司空。大司空(司空)不在御史台。“侍御史之率”的名义改属中丞。晋以后多不置御史大夫。唐复置,专掌监察执法。宋不除大夫,以中丞为台长。明代燕王朱棣陷南京,将御史府改回都察院,自此御史大夫遂废。
3、太尉之名最早见于《吕氏春秋》,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后不再设置。西汉早期,设太尉官多半和军事无关,故带有虚位性质,不同于丞相、御史大夫等官职。汉武帝时以贵戚为太尉,一变过去由立武功之臣充任太尉的惯例,而又和丞相同等,这也和西汉早期有所差别。
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51年),将大司马改为太尉。东汉时期,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管军事,司徒管民政,司空管监察,分别开府,置僚佐。
后曹操撤销三公制,自任丞相。魏文帝时期曾短暂恢复,后又撤销。自隋撤销府与僚佐,便渐次演化成优宠宰相、亲王、使相的加官、赠官。元不常置。明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太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丞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御史大夫
中国古代皇帝的股肱。典领百官,辅佐皇帝治理国政,无所不统。丞相制度起源于战国。秦从武王开始,设左、右丞相,但有时也设相邦,魏冉、吕不韦等都曾居此职。秦统一后只设左、右丞相。西汉初萧何为丞相,后迁为相国,何死,曹参继任。惠帝、吕后到文帝初年,设左、右丞相,以后只设一丞相。汉初各王国拟制中央,也在其封国中各设丞相,景帝中元五年(前145)改称为相。
属于军事大计或其他要务,皇帝每召集公卿、二千石、博士共同在御前商议,避免专断。一般政务,则由丞相决定即可施行。皇帝有事,常向丞相咨询,丞相有时可封驳诏书,表示对皇帝命令持保留态度。丞相具体职权是:任用官吏,或是向皇帝荐举人才;对于地方官的守、相■有考课和黜陟、诛赏的权力;主管律、令及有关刑狱事务;地方上若有暴动等事,丞相派属官前往镇压;在军事或边防方面也承担一定的责任;全国的计籍和各种图籍等档案都归丞相府保存。西汉时御史大夫辅佐丞相,职掌大致相同,所以不少事务常由丞相、御史共同出面处置。
丞相之秩为万石,月俸之谷三百五十斛,钱六万。属官有长史二人,为丞相的助手。另有少史、征事等。又设西曹、东曹、奏曹、集曹、议曹等机构,分管官吏迁除、郡国事务、章奏谋议、征集租谷等事。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又置司直,专司刺举百官不法者,从而加强了丞相的监察职能。
西汉初,为相者多为开国功臣,位尊职重,敢于直言进谏,如吕后欲封诸吕为王,王陵即当面表示反对;景帝时周亚夫曾反对封王信、废栗太子等事。到武帝时,擢用公孙弘为相,开以后布衣登相位的先例。随着君主集权加强,武帝重用内廷近臣,对丞相不甚信任,其在位者如薛泽、赵周、庄青翟、石庆、田千秋等人,皆谨小慎微,庸碌无能。武帝末年,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从此到西汉末,大司马权势在丞相之上,而大司马多由外戚充任。西汉晚期,丞相职权为内朝所取,已无所作为,如韦玄成、匡衡等,在君主和权贵面前,阿意曲从,以保持其禄位而已。
成帝时,何武以丞相一人难以处理烦多的政事为理由,建议立三公制。于是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遂以大司马、大司空、丞相为三公,这是旨在分散丞相权力的一项措施。丞相、御史被分割为三,三公实际上是三个宰辅。哀帝时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为司徒、司空,改大司马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为最尊。东汉初为了加强君主权力,权归君主,协以内廷尚书,三公仅为备员。以后,大权又转移到外戚、宦官手中。三公汉成为一种空衔。三公制一直实行到东汉末。
献帝时董卓为相国,强梁跋扈,俨然在众官之上。后来曹操(见魏武帝曹操)又废三公而恢复丞相、御史大夫,并自任丞相。董卓和曹操都是大权独揽,和君主无异。
魏晋南北朝在易代之际有时也设丞相或相国,性质均与董卓、曹操时无异,并非正常官制。唐、宋以后尚书省或中书省有时设左、右丞相,相当于原来的尚书左右仆射,位居尚书令或中书令之次,握有实权。明初中书省无令,仅设左、右丞相,权极重,后为明太祖所废,以内阁大学士行丞相职权,迄清末未再恢复。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广《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御史大夫
秦代最高的监察官,始皇时此官位次于左、右丞相,后逐渐成为御史台长官。西汉时御史大夫掌副丞相,故丞相、御史并称,丞相府和御史大夫府合称二府。凡军国大计,皇帝常和丞相、御史共同议决。丞相位缺,也可由御史大夫升任。御史大夫之秩为中二千石。由于御史和皇帝亲近,故群臣奏事须由他向上转达,皇帝下诏书,则先下御史,再达丞相、诸侯王或守、相,因而皇帝可利用御史大夫督察和牵制丞相。西汉初,诸王国也设此职,景帝中元三年(前147)时省去。
先秦的御史本为殿中执法官。西汉时御史大夫虽居副丞相之位以协助丞相综理大政,但仍偏重于执法或纠察,不仅可劾奏不法的大臣,而且还可奉诏收缚或审讯有罪的官吏。
御史大夫属官有御史中丞、侍御史、绣衣御史等。御史中丞之秩为千石,其职掌是外督部刺史或守、令,在朝可举劾百官,又主管朝中或地方上某些有关刑狱之事,如武帝时御史中丞咸宣治主父偃及淮南王狱。侍御史员十五人,秩为六百石。汉代所谓的御史,有时就是指侍御史。其职掌是举奏百官的非法和违失,也可奉诏逮捕和拷问有罪的官吏。绣衣御史不常置,其职务主要是奉命镇压人民的武装反抗活动。
成帝绥和元年(前8),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并将
汉“御史大夫“印章封泥
其禄秩提高到丞相的标准,与丞相、大司马合称三公。哀帝建平二年(前5),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前1),又改名大司空。从此到东汉,遂沿续不变。献帝时,在曹操专权的情况下,又恢复了丞相和御史大夫。
西汉晚期,从原来的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马变为三公并立,是汉代官制中一大变革。到东汉初年,御史大夫的官属,由御史中丞总领,中丞替代御史大夫而成为执法和监察机构的首脑人物。
魏晋南北朝有时也恢复御史大夫,或替代司空,或替代御史中丞。隋、唐以后所设御史大夫,除宋代为虚衔外,均为御史台长官,不再具有汉、魏三公的性质。明改御史大夫为都御史,自此其官遂废。
太尉
中国秦汉时中央掌武事的最高官员,后逐渐成为虚衔或加官。太尉之名最早见于《吕氏春秋》。西汉武帝建元二年(前139)后不再设置 。西汉早期 ,设太尉官多半和军事有关,故带有虚位性质,不同于丞相、御史大夫等官职。武帝时以贵戚为太尉,一变过去由力战武功之臣充任太尉的惯例,而又和丞相同等,这也和西汉早期有所差别。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将大司马改为太尉。东汉太尉实为丞相,与西汉早期掌武事的太尉名同而实异。魏晋以后,太尉作为三公之一 ,位居极品而实权甚少 。开始依然开府 ,置僚佐,自隋撤销府与僚佐,便渐次演化成优宠宰相、亲王、使相的加官、赠官。元不常置。明废。
御史大夫:“掌副丞相”,地位仅次于丞相,负责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建立国家监察事务。
太尉:“掌武事”,负责全国军事事务,其地位与丞相一样。
参考资料: 历史必修一
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集权制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昭帝时,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辅政,以后享权重臣如张安世、史高、王凤等人,都居大司马大将军之位。于是大司马权越丞相之上。成帝绥和元年(前8),采纳何武的建议,将御史大未改为大司空,又把大司马、大司空的律禄提高到与丞根相等,确立起大司马、大司空和丞相鼎足而立的三公制。哀帝元寿二年(前1)改丞相名为大司徒,和今文经所说的三公名称完全一致。又将原有的太傅和新增的太师、太保置于三公之上,头衔高而无实权。西汉未虽是三公鼎立,但仍以大司马权力最大,如董贤、王莽均以此职而专擅朝政。新时,沿袭了西汉三公制。
东汉初仍设三公官。公元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主为司徒、司空。三公各置秩为千石之长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以太尉为例,下有分管诸事的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贼曹、金曹、仓曹等曹。三公府当时简称为三府。三公中仍以太尉居首位。
汉光武帝刘秀推行更极端的帝王集权,不使权归大臣,名义上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官,但实权渐归尚书台。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更迭专权。外戚窦宪、梁冀等,都拜为大将军,大将军开府置官属,位在三公上。三公不仅受制于尚书,而目还要俯首听命于外戚、宦官,有的甚至就是他们的党羽和亲信。按照经学家的说法,丞相辅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如果出现各种灭异,皇帝丞相都要引咎自责。东汉时,皇帝犯罪责推向三公,故每有水旱等灾,三公常被策免。所以仲长统说三公有名无实,“备员而己”。
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之上。公元208年,曹操罢去三公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操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制至此遂告终止。
曹魏重新恢冥三公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买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代以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渐次演化成加官、赠官。明、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