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家做虚假宣传,可以投诉吗
可以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从法律规定看,这种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扩展资料
广告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经营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广告法第55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淘宝卖家做虚假宣传,可以投诉。
目前集市滥发信息-虚假宣传,由于涉及到的行业标准比较多,举报判定比较复杂,故采用了一次判定,二次校验逻辑处理举报案例;为了不让用户等待,在一次判定后就会回复举报结果,并针对通过初步审核的商品进行复核:
1、若确定违规会执行处罚,请关注商品48小时。
2、若对商品进行复核的时候确定为正常商品,则不会下达处罚。
扩展资料:
一、常见的虚假交易方式都有:
1、发布无实质交易内容的商品:
(1)发布纯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减肥秘方、赚钱方法、会员招募、商品知识介绍、免费信息以及购物体验介绍等。
(2)发布免费获取或价格奇低的商品,包含但不仅限于:无偿从发行方获得的优惠券或资格权、免费商品、软件下载、电子刊物(凡是通过网络传输的一切电子商品)、电子邮件地址邀请等; 1 元以下虚拟类商品(不包括 Q 币 / 收费 Q 秀 / 点卡按元充 / 游戏货币;其中 Q 币 / 收费 Q 秀 / 点卡按元充 / 新手卡价格不能低于 0.1 元); 1 元及 1 元以下服务类商品;手机壁纸、图铃、等。
(3)在搭配套餐等打包销售形式的宝贝描述中有明确表示仅部分商品会发货的文字内容。
二、采用以下形式进行虚假交易:
1、将一件商品拆分为多个不同形式或页面发布。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商品和商品的运费分开发布;一个宝贝拆分不同价格打包出售。
2、将赠品打包出售或利用赠品提升信誉等。
3、使用虚假的发货单号或一个单号重复多次使用。
4、以直接或是间接的方式,变更商品页面信息、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或商品成交价格等。
5、卖家限制买家购买虚拟物品的数量。包含但不仅限于:限制某件商品一个ID只能购买一件;特殊市场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6、在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三个类目中发布虚拟类商品时使用限时折扣工具。
对于不良的淘宝卖家,可以在阿里旺旺的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在淘宝找到自己要想要举报的卖家所买的商品,在“申请售后”下边有一个“投诉卖家”,点击即可举报。
扩展资料:
如果您发现以下情况,建议您立即举报。
发现有卖家在淘宝平台售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商品。
发现有卖家发布淘宝平台管理要求禁止出售的商品。了解规则详情
发现有卖家在淘宝商品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商品描述、商品图片),淘宝店铺装修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店铺分类,
店铺介绍,店铺公告,店铺留言),以及社区和论坛等信息发布区块发布违法商品相关信息。
参考资料:淘宝服务中心-投诉中心
2019-03-01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行为,不仅需要负担行政处罚的后果,还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2018年实施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了修改。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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