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香港澳门食品是否为进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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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进口食品
进口食品是指非本国品牌的食品,通俗的讲就是国外食品,包含在国外生产并在国内分包装的食品。
进口食品辨别方式
对于消费者而言,最直接辨别食品是否为进口食品的方式为条形码。通常,商品条形码为“690~695”字开头的是在中国内陆生产,“471”开头的是在台湾生产,“489”开头的是在香港生产,“958”开头的是在澳门生产,“480”开头是在菲律宾生产,“890”开头是在印尼生产,除此之外的其他条形码请参照条码表。
进口食品适用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进口商应建立审核制度,审核前文提到的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有关义务履行情况。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按照法律规定召回。据此,进口食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应为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和国内进口商。
采购进口食品需要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口食品必须要先向CIQ申报,只有在取得CIQ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之后方可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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