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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职后档案在自己手上人才中心不接收的,劳动者可以将档案转送到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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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为什么不接收?是缺材料吗?你也可以申请办理失业将档案转往户口所在街道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人才中心不接收自带的档案,说只能是公对公
追答
无业期间你有两个选择,其一就是我上面说到的办理失业转街道手续,你说人才中心只能公对公,北京也是这样,如果办理失业转街道,档案又是从单位出来的,那就必须由单位出面给你转移档案。
其二就是办理个人存档缴纳保险,离职后先去人才或职介中心开具商调函,如果你能拿到商调函就表示人才同意接收你的档案。这是两个手续,两种程序,不知道你们当地是否也这样,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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