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13年,前四年是劳务合同现在因劳动合同到期9年,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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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的不懂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要求改签劳务派遣实际上就是相当于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到2011.6.30正好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你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工资(应发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要求改签劳务派遣实际上就是相当于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到2011.6.30正好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你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工资(应发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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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你前4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应该计算在补偿年限内,所以只能按劳动合同年限计算补偿金,即补偿9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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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来走的,因为劳动合同才是确定你们劳动关系的一个标准,所以应该按九个月的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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