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
展开全部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2月23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4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2月23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仁微电子
2024-04-15 广告
2024-04-15 广告
智慧型检察监督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对检察工作进行全面升级和优化的一种新型监督模式。它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手段,实现对法律实施、司法公正、职务犯罪预防等领域的精准监督。智慧型检察监督不仅能够提高监督效率,减...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仁微电子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