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答案】:C
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之下,按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四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目标与内容”,体现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学段目标与内容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第一学段为“写话”,第 二、三学段为“习作”)“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之下,按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四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目标与内容”,体现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学段目标与内容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第一学段为“写话”,第 二、三学段为“习作”)“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