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公司交社保的员工可以在其他公司代交个人所得税吗?
如果可以的话,那财务作帐方面怎么处理呢?工资是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公司发还是交社保的工资发?很急,麻烦各位大侠了。 展开
国家对在两处以上有薪金收入的人员是这样处理的:
只要其中一家公司交社保就可以了,工资该怎么做怎么做,个人所得税也是,是多少就报多少。(目前都是全员全额申报)
社保如果不是在你公司缴纳的就直接填0就可以了。不影响报税。
局端的处理方式;
1.如果两处工资都到达纳税标准(目前2000)则各个公司交报各个公司的税,税局分别扣除。
2.如果两处都未达到纳税扣除标准,则在两家公司申报后,汇总,再对汇总的薪金按个人所得税标准算税,而扣税是默认在工资较多的那家公司扣除。
扩展资料: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2016年5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40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全文废止。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
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
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只要其中一家公司交社保就可以了,工资该怎么做怎么做,个人所得税也是,是多少就报多少。(目前都是全员全额申报)
社保如果不是在你公司缴纳的就直接填0就可以了。不影响报税。
局端的处理方式;
1.如果两处工资都到达纳税标准(目前2000)则各个公司交报各个公司的税,税局分别扣除。
2.如果两处都未达到纳税扣除标准,则在两家公司申报后,汇总,再对汇总的薪金按个人所得税标准算税,而扣税是默认在工资较多的那家公司扣除。
首先,在交社保的公司做零个税申报。当然,交社保的基数最好也低于纳税基数,否则万一查起来就有些麻烦。
同时,在另外一个公司已兼职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法律限制不可以兼职的。当然,劳动关系还是在交社保的公司。
----两个公司应该都要做工资的,只是第二家公司不用交社保而已。我是这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