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试用期内以“你可能不适合该岗位”为由辞退我,我该怎么维权?
5月15号公司入职,签了合同,手上有一份合同,约定6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为3年,但是在7月23日,却由公司总监告知我,我可能不太适合做该岗位工作,希望我另找工作,并说给我...
5月15号公司入职,签了合同,手上有一份合同,约定6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为3年,但是在7月23日,却由公司总监告知我,我可能不太适合做该岗位工作,希望我另找工作,并说给我半个月时间找工作。我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权呢?在法律上可以有哪些权利主张?还有就是公司出差报销已经拖了2个月,工资每月也会迟发,这样在最后解除合同时,我可以要求提前支付完工资和报销款再解除合同么?(还有就是我应聘该公司职位时,对简历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 谢谢了!!!!! 哪位相关法律大神帮我一下,满意的话,可以追加积分
合同是正式劳动合同,只是里面约定了6个月试用期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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