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2019-04-16 · 中央级法律类图书出版社
现实问题
冯某和陈某是邻居,由于一些琐事产生了矛盾,还为此爆发了几次争吵,有一次还差点动了手。一次冯某的朋友褚某得知了此事,他向冯某提议应该教训教训陈某,让陈某吃点苦头。由于陈某新买了辆轿车,褚某提议让冯某把陈某的车子刮花,并把轮胎扎破,褚某还为冯某找到了小刀和锥子。冯某听从了褚某的教唆,破坏了陈某的轿车。事发后,陈某将冯某和褚某告到了法院,要两人赔偿损失。褚某提出自己只是说说,并没有亲手实施,不应承担责任。那么,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律师解答
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依据这条规定,在教唆人、帮助人实施了教唆、帮助行为,教唆人、帮助人具有教唆、帮助的主观意图,被教唆人、被帮助人实施了相应的侵权行为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条件下,教唆人、帮助人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请求教唆人、帮助人或者行为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赔偿全部损失。
在这则案例中,褚某教唆冯某实施侵犯陈某财产权的行为,并提供了工具,冯某也实施了该侵权行为,故褚某应与冯某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