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50
说说现在的社会人心险恶,还没有人相信,只是这种事曝光说的人少罢了吧。外公外婆先是信誓旦旦的主动提出要把我的名字加在房产本上,大女儿是校长,小女儿是护士。面上没人反对,暗地...
说说现在的社会人心险恶,还没有人相信,只是这种事曝光说的人少罢了吧。外公外婆先是信誓旦旦的主动提出要把我的名字加在房产本上,大女儿是校长,小女儿是护士。面上没人反对,暗地里心潮涌动,表现自己。关键是利用完了我,就想把我的名字给去掉了。当然了,老人的房产又谁继承这完全是买房人自己的意愿。可是按照约定动迁房有两套,作为校长的大女儿在20多年前就通过自己都在算计提前拿了一套房,并且卖掉这套房,之后又靠自己的脑子得了好几套房。按情理,按法律 这第二套房子是应该由小女儿继承的。可是小女儿选择她的女儿我去加上名字(从小也是在外公外婆家长大的)可是现在有很多小区里的居民在讨论这套房,老人也有后悔的想法。想求助大家有什么建议吗?我该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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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房产继承权登记手续,需要经过房屋评估还有继承公证,以及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只要领取了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在房屋的权属人死亡之后,合法继承人就能申请办理房屋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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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的法律怎么这么乱呢?明明是父母去世,就应该子女继承房子,那怎么什么兄弟姐妹们,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可以继承,这个他们有什么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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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对该住房确权。就是确定该住房有多少权益属于死者所有。如果是死者婚前个人所得个人财产或者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那么就是办理继承全部产权。如果是死者婚后取得财产,依照婚姻法规定,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这样的情况是办理继承一半住房产权手续。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就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以及养子养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名下房产份额。三方继承权利和继承份额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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