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与现代法治的异同之处?
1、理论前提不同
法家推行“法治”的理论是基于他们对人性和历史演进的看法。法家主张“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现代法治的基本内涵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统治阶级以法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以有效地制约和合理运用公共权力,使已经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有法可依。
2、本质不同
法家的“法治”维护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其本质还是为了维护建立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法家的“法”实质是维护新兴统治集团的法,并不能代表整个社会成员的利益。
现代的法治要求是人民是“法”的制定主体,法的作用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推行法治的方法不同
法家“法治”的方法概括为以法为本,法令必须成为判断人们言行和行赏施罚的唯一标准。同时主张严刑峻法。在法家看来,重刑是达到法治的一个重要手段。
现在法治的法是惩罚犯罪分子,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犯罪活动都将受到惩罚。
扩展资料:
依法治国(现在法治)的必要性: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目标,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重点,切实将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
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灵魂,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法律制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要把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目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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