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总结,中间写变化,结尾展望未来。
城市规划作为一项社会实践,不是脱离价值观的中立工作,只有真正明确了规划的价值观,才能在城市规划工作中进行有目的的协调,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和规划评价才能有明确的准则与标准。城市规划的终极目标是创造更优的人居环境,但是对于良好人居环境的理解却一直处于发展演变之中。
近期以来,城市规划一直以保护与促进公共利益作为学科的价值观,具体来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健康与安全、方便与效、公平与平等、美观与有序、环境与资源等。
城市规划是一项政府职能,是以土地利用为核心的公共干预,增强城市经济竞争力的服务。城市规划遵循规模经济、聚集经济等空间经济客观规律,在利益分配合理化的前提下,以城乡空间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并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使空间聚集运行低成本、高效化,使人民在集约使用空间资源的情况下提高消费、生产等各种社会活动的空间效率。
扩展资料
这其中包括能否提供规模的高效的消费市场、各种组织及个人的创造能力等等。因此,城市规划,一方面是使空间资源得以高效利用的一种政治手段,即城市规划是一种利益协调整合机制;另一方面又是空间资源得以高效利用的技术手段。
城市规划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规划新的空间模式,调整产业结构,根据不同时间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重点,为未来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了空间上的合理选择。
城市规划也是一个城市土地集约化水平的体现。城市规划一直以土地利用为核心,以其科学的规划技术方法,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保证城市经济在符合长远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了防止土地使用恶性膨胀,达到有效地集约化使用,城市规划提出了一整套合理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方法和技术措施,如容积率、建筑密度、土地用途分类、公共利益用地贡献率等规划指标要求,为实施城市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管理依据。
作为在同一社会中运行的两种社会机制,城市规划与市场运作的互补性充分体现在它们的出发点和基本价值观的不同:市场追求的是效率,而城市规划则追求公平和公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确实能够促进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但这种促进的作用并不是通过对效率的追求而达到的,恰恰相反,城市规划是在对“社会理性”的运用过程中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这是城市规划之所以能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原因。
因此,城市规划如果仅仅以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效率为指针,或者追随市场的需要以促进城市的快速建设为目的,就必然会遭致其本身职能的缺失,而这种缺失一旦发生作用,市场的有效运行就会遭到损害。这就是说,城市规划从来就不是实现城市发展效率的工具。
从这样的意义出发,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机制和城市规划应当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作用,而它们都是共同地维护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因此,市场的事情应当让市场去做,城市规划应当做并做好自己应当做的事情。
201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