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及现代农业与供给侧改革是什么关系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农村及现代农业与供给侧改革是什么关系】“三农问题”是一个困扰经济社会全局的大问题。如今,在城镇化率超过54%,中国经济主要依赖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形势下,这个问题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变化。尤其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处理好“三农问题”与供给侧改革的关系,不仅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也需要在理论上有突破性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先生在本文中提出的相关见解,值得重视。
“三农问题”是一个困扰经济社会全局的大问题。如今,在城镇化率超过54%,中国经济主要依赖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形势下,这个问题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变化。尤其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处理好“三农问题”与供给侧改革的关系,不仅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也需要在理论上有突破性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先生在本文中提出的相关见解,值得重视。
无论是农村改革与发展,还是现代农业建设,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直接相关,二者相互影响。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等要素资源产权改革不断推进,要素市场被明显地激活,但是要素配置成本也明显地上升,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还是有助于或者抑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此,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等关系的认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李国祥
农村土地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间的关系
我们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不仅仅局限于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中促进产品供给的结构性调整,最终必然进一步涉及经济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及其资源配置。降低经济要素成本,至少也要控制经济要素价格上升过快势态,提高要素生产率,需要对经济要素供给体制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降低市场经营主体的各项负担和成本,促进创新,为中小企业创办、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多年来,我国农村土地等要素不断地流入到工业化和城镇化等非农领域,有力地缓解了国家建设必不可少的土地等要素资源稀缺的矛盾,虽然少数农民因土地征用一夜间成为暴发户,但是多数农民失地后补偿过低,安置不到位。
农村土地被低成本地征用为建设用地或者开发用地,为各地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带来了极其有利条件。一些城镇政府热衷于土地储备和土地财政,重要原因是征用农村土地所付代价小、成本低,一旦通过建设用地市场招拍挂,就可以大幅度升值和增殖,利用二者之间差价,积累资本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将其中一部分用来作为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形成市场供给能力,尽管有时这种供给能力是落后的,是不值得的。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建设用地等将来要能够实现要素的城乡平等交换,允许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并缩小征地,这意味着建设用地成本可能会上升。健全城乡要素市场,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间是什么关系?这需要深入分析。
如果征地范围缩小,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与国有土地一样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那么过去农村非法的以租代征现象是否消除?这是否会加大企业创办、生存和发展成本?是否会压抑创新?是否会压抑新供给能力的形成?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建设用地供给增多,那么建设用地市场价格就会下降。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则对新供给的产生带来有利的影响。但是,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是否会重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乡镇企业老路和带来严重的非农化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是加重还是减轻创业创新的负担?客观地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新供给的影响并不是唯一确定的,可能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除了对非农领域将明显影响外,对现代农业发展也会产生显著影响。我国正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土地确权登记基础上坚持集体所有权和稳定承包权并放活经营权。从逻辑上看,土地经过确权确地块确到户后,农民更加放心大胆地流转土地,从而促进规模经营。但是,在现实当中土地确权确地块确到农户家中后,农民对确到的地块反而不愿将地块上的经营权流转,或者流转承包地块索要价格过高,严重地阻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繁荣和农产品竞争力提升。
土地确权要付操作成本不说,确权确地块确到户以后,如何应付盲目要价的问题?现实中不好解决。过去集体土地,每亩50元的流转租金,但是地块确到农户家后,每亩50元的流转租金是不可能的,农民不在乎50元。每亩地流转租金上升到600元,很多农民都不愿意,更希望流转租金上涨更多一点,比如1000元。土地流转租金上升了,对拥有承包地的农户是有利的,而对于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或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必是有利的,对我国农产品成本价格竞争力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我国农村深化改革可能会导致要素价格的攀升,并进一步可能会导致要素配置使用成本的上升。
“三农问题”是一个困扰经济社会全局的大问题。如今,在城镇化率超过54%,中国经济主要依赖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形势下,这个问题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变化。尤其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处理好“三农问题”与供给侧改革的关系,不仅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也需要在理论上有突破性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先生在本文中提出的相关见解,值得重视。
无论是农村改革与发展,还是现代农业建设,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直接相关,二者相互影响。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等要素资源产权改革不断推进,要素市场被明显地激活,但是要素配置成本也明显地上升,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还是有助于或者抑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此,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等关系的认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李国祥
农村土地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间的关系
我们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不仅仅局限于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中促进产品供给的结构性调整,最终必然进一步涉及经济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及其资源配置。降低经济要素成本,至少也要控制经济要素价格上升过快势态,提高要素生产率,需要对经济要素供给体制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降低市场经营主体的各项负担和成本,促进创新,为中小企业创办、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多年来,我国农村土地等要素不断地流入到工业化和城镇化等非农领域,有力地缓解了国家建设必不可少的土地等要素资源稀缺的矛盾,虽然少数农民因土地征用一夜间成为暴发户,但是多数农民失地后补偿过低,安置不到位。
农村土地被低成本地征用为建设用地或者开发用地,为各地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带来了极其有利条件。一些城镇政府热衷于土地储备和土地财政,重要原因是征用农村土地所付代价小、成本低,一旦通过建设用地市场招拍挂,就可以大幅度升值和增殖,利用二者之间差价,积累资本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将其中一部分用来作为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形成市场供给能力,尽管有时这种供给能力是落后的,是不值得的。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建设用地等将来要能够实现要素的城乡平等交换,允许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并缩小征地,这意味着建设用地成本可能会上升。健全城乡要素市场,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间是什么关系?这需要深入分析。
如果征地范围缩小,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与国有土地一样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那么过去农村非法的以租代征现象是否消除?这是否会加大企业创办、生存和发展成本?是否会压抑创新?是否会压抑新供给能力的形成?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建设用地供给增多,那么建设用地市场价格就会下降。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则对新供给的产生带来有利的影响。但是,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是否会重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乡镇企业老路和带来严重的非农化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是加重还是减轻创业创新的负担?客观地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新供给的影响并不是唯一确定的,可能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除了对非农领域将明显影响外,对现代农业发展也会产生显著影响。我国正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土地确权登记基础上坚持集体所有权和稳定承包权并放活经营权。从逻辑上看,土地经过确权确地块确到户后,农民更加放心大胆地流转土地,从而促进规模经营。但是,在现实当中土地确权确地块确到农户家中后,农民对确到的地块反而不愿将地块上的经营权流转,或者流转承包地块索要价格过高,严重地阻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繁荣和农产品竞争力提升。
土地确权要付操作成本不说,确权确地块确到户以后,如何应付盲目要价的问题?现实中不好解决。过去集体土地,每亩50元的流转租金,但是地块确到农户家后,每亩50元的流转租金是不可能的,农民不在乎50元。每亩地流转租金上升到600元,很多农民都不愿意,更希望流转租金上涨更多一点,比如1000元。土地流转租金上升了,对拥有承包地的农户是有利的,而对于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或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必是有利的,对我国农产品成本价格竞争力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我国农村深化改革可能会导致要素价格的攀升,并进一步可能会导致要素配置使用成本的上升。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