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战备的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行政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资、行政事务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经费和物资管理,编制和执行人民防空、交通战备预决算;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平战结合使用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
(二)指挥通信科。
制定人防重点城市战时防空袭及各项保障方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平时负责州人防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战时协调建立人防指挥机构;指导督促州人防重点城市搞好疏散基地建设;负责人民防空知识普及教育和人防专业队伍的组建训练,组织人防指挥干部、通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人民防空学术研究;制定全州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计划和保障方案;指导全州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州信息保障中心的值勤管理、设备维护和专业技术训练;负责人防通信、警报所需经费、器材、物资的计划安排;组织和协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完成政府赋予的抢险救灾任务。
(三)交通战备科。
负责制定全州国防交通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参与贯彻国防要求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查、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制定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州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保障;负责国防运力征用;指导、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国防交通物质储备和更新工作。
(四)人民防空执法支队(正科级事业单位,参公事宜按程序报批)。
组织编制全州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维护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州直及中央、省直驻州单位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设计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经费的计划安排;指导全州人防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人防工程技术研究和学术研究;协调临战前的工程保障工作;研究制定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的有关政策,组织指导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工作;贯彻实施人民防空、交通战备法律法规,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系统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州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和国防交通建设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