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能查到我的病史么?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否通过我的身份证,查到我的既往病史吗?
请专业人士告诉我答案(关于诚信,必须如实告知之类的回答,就不需要了,谢谢) 展开
可以查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
第二十条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投保人没有如实相告相告,可能会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参考资料:医政医管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019-12-20 · 百度认证:广州小秋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作为保险界的柯南,一个专业且经验丰富的核赔师可没有那么容易糊弄。虽然限制于目前医院数据之间不能互通,但就算一间间医院去查,也难不住核赔师。
一、保险公司查询住院记录的方式:
只要他们想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他们不光会查已有的病史记录,还会到被保险人生活过的地方去转悠转悠,调取一些附近的医院诊所医疗记录,看看是不是有隐瞒病史的情况。
2017年正式实施的电子病历试行管理办法,要求门诊病历最少保留15年,住院病历保留30年。病历详细记录了客户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医嘱单等情况,这些记录互相验证、互相制约,想作假都难。
二、我们该如何进行理赔?
其实说到底,保险公司的理赔核查并不是为了刁难我们,而是确保每一个案件都是正常的,保障消费者利益。
换个角度说,保险公司对于每个产品的理赔支出是有明确计算的,而理赔案例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有正面口碑效用的,对于合理且应有的理赔,他们是毫不手软。
不同险种理赔时候需要的资料有所差异,下面这篇理赔攻略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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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能查到以前的个人病历。一般来说,如果保险公司遇到投保不久就申请理赔、理赔金额较高等情况,会选择让专业调查公司或保险公司专人进行调查,其调查方式繁多。
比如通过医院、疾控中心、体检机构、村卫生站、医保购药记录等渠道进行调查,被保险人个人病历是很容易就可以查出来的,甚至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被保险人社会关系来确定其可能就诊的区域,因此即便被保险人是在外省就医过,也都能查出来。
保险公司调查病史的主要方式
1、社保卡就诊记录
我们使用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时,上面都会留下详细的记录,当我们出险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有权利查询被保险人社保卡/医保卡的明细的,例如购药、挂号、住院等详细。
2、医院就诊记录
现在我们的就诊、住院记录可以保存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医疗机构保存时间不能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时间不能少于30年。因此保险公司可以从被保险人的就诊、住院记录着手调查。
3、体检记录
保险公司还会查询被保险人的体检记录。现在保险公司和一些体检机构是有合作的,他们可以从数据库种查询。
4、其他保险公司理赔记录
现在一些保险公司的理赔信息也是互通的,如果被保险人在其他保险公司有过理赔或被拒赔的记录,也是有可能被查出来的。
5、委托第三方查询
现在国内有不少第三方调查公司,可以处理保险理赔案件的信息调查,并且查得很详细。
所以在投保时,我们一定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这是因为在告知真实情况之后,拒保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万一侥幸没有被拒保,可能会面临增加保费、约定除外责任、设置观察期等情况,对于投保人来说很不利,自然也就不认同保险公司这种做法了。
合约的精神就是诚信,明知身体情况而隐瞒带病投保,不仅关乎道德问题,以后理赔的时候被查出来,还是一样会被拒绝的,甚至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2017-09-24 · 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提供一站式保险服务。
2017年4月1号开始,国家实行了电子病历管理暂行规范。要求门诊病历最少保留15年,住院病历最少保留30年,而且医生写电子病历,都得按照标准模板来。因此,以后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病历调查只会更加方便。
如果身体状况不是太好,有可能是买不了保险的。那么哪些情况是买不了保险的呢?如果身体患有疾病又该如何解决呢?戳这里:哪些人不能买保险?身患疾病如何成功买到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投保时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往病史,如未告知,一旦理赔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医保卡千万不要外借,因为医保卡的消费记录会被记录下来并算在持卡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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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到。而且自2017年4月1号开始,国家实行了电子病历管理暂行规范。要求门诊病历最少保留15年,住院病历最少保留30年。因此,以后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病历调查只会更加方便。
在我们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保险公司就会严格审查投保人的身体状况、以往病史、就诊记录等相关内容。没有如实告知的后果可以点这里查看:如果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一定可以不赔吗?
一、保险公司调查渠道
保险公司主要的调查渠道是交给专业的调查公司或者保险公司专人操作。同时保险公司有自己的人脉关系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疾控中心、体检中心、卫生局、社保、派出所、交警大队、安监局等。
那么保险公司是如何获取病史记录的呢?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等;社保卡详细记录了住院、门诊、药房买药等信息。这也是为什么自己的医保卡不要给别人使用的重要原因!如果有和投保相关联的购药记录,会成为核保和理赔的隐患。
医院、体检机构查询记录;医院就诊记录这个不难理解,至于体检机构,现在很多单位都会组织年度体检,保险公司想要查到也不是件难事。
其他保险公司了解理赔、投保记录;一般在给你理赔前,保险公司都会去查你之前在其他保险公司有没有理赔过,理赔的理由是什么。
二、注意事项
1、投保时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往病史,如未告知,一旦理赔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2、医保卡千万不要外借,因为医保卡的消费记录会被记录下来并算在持卡人的身上。
3、在购买保险之前不要去做体检,特别是三甲医院。
写在最后,
“如实告知”是投保人的义务,基于如实告知涉及医学方面的知识,很多消费者都弄不清楚,建议要有专业且懂保险知识的保险顾问进行指导,这样才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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