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有两处住房,其中一处是空房,人口普查姓名底册怎么填
按实际情况填。一个家庭有两间房子,其中一间是空屋。 人口普查名单根据户籍登记信息填写。 如果在普查标准时间点之前发现该户已搬出,则应注明为空户。
普查表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短表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申报等方式进行,普查小区中的每一户都必须对应一个户编号,且只对应一个户编号。
普查表上的户编号与《户主姓名底册》上的户编号自动关联,不可修改。如果在短表登记时,发现某户中实际居住着两户,其中一户使用原来的户编号,另一户需先切换到《户主姓名底册》页面。
数据传输全程加密 保证公民信息不泄露
对于人口普查所涉及到的资料,据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数据源头来看,普查员在开展普查工作前,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在数据传输和处理过程中,采取了严密的数据加密和脱敏技术,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在互联网通道泄露,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按照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如果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尽到保密义务,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台山政府网-关于普查小区划分的问题解答
一户有两处住房,其中一处是空房,人口普查姓名底册按户籍登记的信息填写,如发现该户在普查标准时点前已搬走,经确认为空户,应注明该户是“空户”。该户的户编号作废,其他户也不再使用该户的户编号。
如发现摸底时标注为“空户”的住房单元有人居住或有登记户口,应修改“空户”标记,正常进行普查短表的登记。该户的户编号在本普查小区最大户编号后顺延。
扩展资料:
普查对象自主填报,可从10月11日开始预填,填报项目一律以普查标准时点为准。如果在标准时点前填报的,应在11月1日后确认,并据实调整填报日至普查标准时点期间的人口变动情况。
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填写说明》和《指标解释》的规定,对普查表中各个项目进行询问,并根据申报人的回答据实填写。每填写完一户,应即刻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信息向申报人当面宣读,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签字确认,并联网实时上报。如因网络问题不能实时上报的,要做好保存,原则上应在当天24时前完成上报。
参考资料来源:乌鲁木齐市政府——乌鲁木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指南
如果是在那处空房里,那空房这边要登记户籍人口,并标明户在人不在。
如果户口不在空房里,则空房直接标注为空房,只需要给建筑物编号和房屋编号即可,不需要填写房屋所有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