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撞伤老人投喂者赔4万,这个判决结果合理吗?
综合整个事件始末来看,我觉得是合理的。
生活中,我们可能觉得偶尔投喂流浪动物的行为不会带来什么不好的后果,毕竟只是给这些可怜的无家可归的动物一点食物或者一点水,自己是在挽救一个生命,是在做善事。事实真的只是这样吗?
我们不否定那些偶尔投喂流浪动物的热心市民,只是举手之劳,或许就可以挽救一个生命,这的确是做了善事。可是如果长期固定的投喂流浪动物,其造成的后果其实大家都可以联想到。
比如在遵义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市民长期地投喂附近的一只流浪狗,这只流浪狗觉得有利可图便长期在附近活动,每天接受投喂,它不再是一只流浪狗,而是成了一只放养的狗。可是投喂人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只到有一天这只狗狗不知为何性格突然暴躁,并向一位无辜的路人冲撞过去,将路人撞伤,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伤者家属愤愤不平便报警想把这只流浪狗处理一下。而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这不是一知单纯的流浪狗,附近一直有一个喂养人在投喂这只狗,这也是为什么这只狗会长期呆在这个地方,甚至还伤了人。伤者家属向投喂人提出赔偿,喂养人不同意,最后法院判决喂养人赔偿四万元。
可能很多人对这个判决表示不解,这个人又不是狗的主人,只是发散爱心投喂而已,这也有错嘛。事实上,流浪动物身上携带有各种病菌和寄生虫,人类和它们接触时不注意就可能会被传染,对人体健康威胁很大。另外这些动物每天穿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会把病菌四处传播,如果咬到人类还可能把狂犬也传染给人类,这就是涉及生命安全的事情了,绝对不能小看。
我倡议大家不要随意或长期喂养流浪动物,如果真的喜欢可以带回家当宠物养,而不是仅仅给它们一口水和食物,散养在外面影响别人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