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只允许娶一个老婆,那民国时的那些姨太太,最终如何处置?
新中国成立之前,女性的社会地位一直是非常低的。在国家公共生活中,女性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哪怕是个别影响了国家政治的女性,那也是借助着特殊的身份,比如皇帝的女儿、皇帝的妻子等等,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治。
这也导致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地位很低下,“三从四德”这些封建思想就牢牢禁锢了女性,让她们必须要依附于男人而生存。
那时候男人三妻四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哪怕是在明朝时期,朱元璋明确规定“四十无子而妾”,也就是说,一个男人到了四十岁,如果妻子还是没有为他生下儿子,他才可以纳妾。
可实际上,明朝人不管是做官的也好,还是做生意的,甚至是寻常百姓,都根本就没有将这条规定放在眼里。明朝律法严明这是出了名的,但是大家公然违抗,那就说明明朝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男人纳妾被认为是一种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他们用自己美貌年轻的妾室来宣示自己的成功。而在一个家庭中,妾室也有着自己非常重要的身份。
真实的历史与电视剧中演绎的并不相同,在电视剧中常常有深宅大院中太太们勾心斗角的戏码,而真实情况下,妾室与原配夫人比起来是低人一等的,一般还要承担照顾老人、料理家事的任务,并且小妾死后,只有做出过杰出贡献的才会被列入族谱之中。
比如说正妻没有为丈夫诞下儿子,而妾室完成了这一任务等等。不过总的来说,这种情况还是非常少见的。
古时候,妾远没有电视剧中演绎的那么夸张,还敢与正室吹胡子瞪眼。如果真有这样的情况,估计分分钟就被家法处置了。大家可以参考《红楼梦》中王夫人与赵姨娘之间的相处模式,赵姨娘并非没有野心,但是王夫人说话的时候,赵姨娘什么时候能插上话过?
甚至在一个家庭中,大多数人都比赵姨娘的地位要高,就连她的儿子贾环都被王熙凤叫做“正经主子”,而赵姨娘只是“不相干的旁人”。
在那个时候,这些女人们被叫作妾,后来解放之前,这些女人就被叫做姨太太。红顶商人胡雪岩明面上就有十八位姨太太,我们知道的很多国民党军官也有很多姨太太。
1949年新中国成立,次年国家颁布《婚姻法》。我们国家讲究男女平等,这一思想在《婚姻法》中也有体现,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制。也许有人就要问了,那么过渡阶段时,原来的那些姨太太们都怎么处理呢?
如果继续留在丈夫身边,那就是触犯了《婚姻法》,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可是离开了丈夫,那个时候大家思想还比较保守,这些姨太太们养尊处优惯了,有没有什么生存技能,她们如何养活自己呢?当时我们国家究竟是如何处理这些姨太太的呢?
其实在旧社会,正经人家的女孩子但凡有点可能,都不希望去给别人作妾。而被当做姨太太的女孩子,一般都是出身穷苦人家,被逼无奈的。所以对于她们的处理,我们国家还是非常宽容的。
如果她们依然想要留在原来的家庭,国家并不会过分干涉。如果她们在解放之后,愿意从原来的家庭中脱离出来,自力更生,那么国家当然是举双手赞成的。
可是,如果她们并没有一技之长,担心没有办法养活自己,或者是实在过不惯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吃饭的日子,我们也不能过分强求,只能任凭她们留在原来的家庭。如此,就只有最后一位姨太太去世,这个现象才会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