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本和不动产证的区别
法律分析:1.大红本是商品房,小红本是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公房。大红本是私产,小红本没有房屋的100%的产权,在居住上没区别。
2.大红本是正规的房产证,颜色大红,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产权证附记档页下方加盖 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公章,表明购房者所购得的房屋在开发建设时有合法的土地审批手续,有合理的国家规划部门批准通过的规划许可证。
3.小红本比正规的房产证小,颜色为暗红,不是国家统一颁发的,许多是城中村改造项目,没有百分之百的产权,只有集体单位发的居住证。
4.小红本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1998年以前,由太原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100%产权,档案齐全,而且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况时,可以上市交易,同时可换成大红本。
5.另一种是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按照规定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可以转让,但不能自由上市交易、不能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