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拒赔通知书怎么给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客户的索赔,经审核后,客户的索赔事实不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或者有证据证明投保的保单无效,或者符合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才会拒赔。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正式拒赔是要向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出具盖章的拒赔通知书。有纸质版本也有电子版本,具体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客服咨询。
保险公司无法确定保险责任的情形(保险公司想含枯拒不敢拒,想赔不敢赔)
这种情形下最常见的是:无法迹念确定保险责任。简单来说,就是根据理赔申请人提供的理赔材料,没法儿确认保险责任成立或者不成立,没法做出判断。常见的情况如下:
01 理赔材料不全
理赔申请人拿着发票、检查单等材料前来理赔,谈州洞但是唯独缺了病历。保险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向理赔申请人短信通知,或者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告知材料补齐了再来理赔,否则不予受理,或者是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02 保险责任无法判断
即理赔申请人已经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了全部的理赔材料,但是因为保险事故本身情形复杂或者确定保险事故的发生难度极高的。比如在人身意外险当中发生了以下情形:一位70多岁的女性,称不慎碰伤腰部,到医院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但是从医学角度,老年女性是骨质疏松好发人群,极易产生脆性骨折,典型的好发部分就是腰椎,而且常受到轻微外力就可发生骨折,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所述的碰伤腰部未必是发生骨折的根本原因,但很多保险公司处理此类案件都是比较棘手,无论是赔付还是拒赔都不敢轻易去决定,有时可能会要求被保险人去举证外伤发生的证明,或者让被保险人去司法鉴定机构做“损伤参与度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