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KTV在谢绝自带酒水后的措施?
我觉得ktv自带酒水这种措施是有失KTV的形象的。读大学的时候去ktv遇到过一次,我拿着一杯刨冰饮料,已经喝了1/3了。服务员说我们这里谢绝自带酒水。态度也不能说坏。我说,那我在你们这里消费一点。
这一杯我就带进去了吧。他们的态度看起来有些许无奈。然后我就买了一瓶矿泉水,价格是8元,结账的时候竟然和我说,我们这边谢绝自带酒水。您可以放到我们前台这儿,我们帮您保存一下。
我当时的想法是:是吗?我接着就说,好的,你确认一下这杯刨冰的巧克力和碎冰的量。我待会儿出来的时候如果巧克力塌了或者冰化了,你们得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咱们互相理解,我配合你的工作,你们也替我妥善保管。
那个人应该是吃惊了。我说,如果你们不能妥善保管,那么我就拿进去了。希望下次可以替我保管好。然后我就拿进去了。
不支持,这属于霸道条款,消费者应该对此维权。
上次跟同事去唱歌,喝了自带的几瓶干红,服务员进来打扫的时候发现了,要求收开瓶费。刚开始大家都选择假装无视服务员的要求。后来小领导就把服务员拉到门口,说多点些东西,过了算了,服务员不愿意。
我就上厕所了,就这个功夫,他们已经进到包厢掰扯了。我看不下去了,走过去说,你们KTV没有在明显的地方写出来不能自带酒水嘛,而且法律也规定不能收开瓶费,你们这属于霸王条款。服务员一听,不乐意了,脖子一横,说你这法律跟我们这说没用啊,我们这规定就这样。
我也不高兴了,让大家伙把音响关了,跟旁边的同事说,姐们,手机摄像头开一下,对着我俩。然后我自己也把手机录音功能打开,怼他嘴下面,问,你刚才说什么?要收什么开瓶费?你再说一遍?什么法律对你们这没用?这回他不说话了,憋了半天说要请示领导,再没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