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买了件衣服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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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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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美国服装品牌“冠军(champion)”
在国内很火。
近日,南宁的黄女士
在南宁朝阳广场买了“冠军”品牌的衣服
回家一看
却是“傍名牌”的“山寨版”。
10月21日
黄女士和爱人到朝阳广场一带逛街
走到一处户外卖场时
看到一个有些眼熟的品牌服饰在打折
就准备上前看看。
因为对“冠军”这个品牌不太熟悉
黄女士问了几次
最终入手了三件男士外套
一共花去了817元
但对方没有给她任何发票或者购物小票
同时还表示
“要检查清楚,如果购买了就不能退换。”
等回到家
黄女士拿出衣服一细看这才发现
此“冠军”非彼“冠军”。
黄女士买的三件衣服
风格和“冠军”品牌服饰有些像
但是细看
衣服上的logo确实与“冠军”有差异
而衣服的标签上
更是直接写着
这个服装的品牌名称为“魅力冠军”
英文品牌名是CHALUPET
生产商是中山市魅力之冠服饰有限公司
并不是黄女士想要买的潮牌冠军。
黄女士拿着衣服去退货遭到拒绝
在她一再要求下
对方才手写了一份购物凭证给黄女士。
黄女士说她当时是看到
卖场上的logo特别像“冠军”这个牌子
才进去买的衣服。
那么,这个卖场使用的logo
是不是容易混淆?
商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这句话想必大家都听过
但它有依据吗?
10月23日
记者来到黄女士提到的这一处户外卖场看到
卖场搭建的大棚上印有秋季特惠等字样
衣服的标价大多在69到200元之间
货物展示架上印有的logo
在字体和配色上
确实和真“冠军”品牌很相似
不细看容易混淆。
不过在记者询问时
销售员明确表示
她家卖的衣服不是“冠军”
而是“魅力冠军”。
这位销售员还告诉记者
“魅力冠军”是广东中山的品牌
在百色和来宾有实体店
但在南宁并没有
只是在部分商圈设有四五个户外卖场
而卖场的位置并不固定。
因为没有成功退货
黄女士已经向12315进行了投诉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记者也从南宁12315方面了解到
“商品售出不予退换”这类的规定或条款
是一种有悖于法律规定的“格式条款”
有损消费者权益。
在我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条款,做出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所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话
相关的退换货
依然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来处理。
南哥提醒大家
购买正品潮牌
可以去官网或正规专卖店购买
另外,购物一定要保留相关凭据
万一出现问题,方便后期维权。
值班编辑
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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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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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 超过14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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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东西只是不想要了,一般是不可以退。但如果是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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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本的猫catlt
2022-03-15 · 贡献了超过347个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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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商场购买衣服的时候开了发票,那么后期不想要这件衣服的话是可以凭借小票去退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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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宝儿
2022-03-16 · 萌宠领域创作者(二哈王子和它的小伙伴们)
关注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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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买了件衣服,一般来说,三天包退,七天包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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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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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美国服装品牌“冠军(champion)”
在国内很火。
近日,南宁的黄女士
在南宁朝阳广场买了“冠军”品牌的衣服
回家一看
却是“傍名牌”的“山寨版”。
10月21日
黄女士和爱人到朝阳广场一带逛街
走到一处户外卖场时
看到一个有些眼熟的品牌服饰在打折
就准备上前看看。
因为对“冠军”这个品牌不太熟悉
黄女士问了几次
最终入手了三件男士外套
一共花去了817元
但对方没有给她任何发票或者购物小票
同时还表示
“要检查清楚,如果购买了就不能退换。”
等回到家
黄女士拿出衣服一细看这才发现
此“冠军”非彼“冠军”。
黄女士买的三件衣服
风格和“冠军”品牌服饰有些像
但是细看
衣服上的logo确实与“冠军”有差异
而衣服的标签上
更是直接写着
这个服装的品牌名称为“魅力冠军”
英文品牌名是CHALUPET
生产商是中山市魅力之冠服饰有限公司
并不是黄女士想要买的潮牌冠军。
黄女士拿着衣服去退货遭到拒绝
在她一再要求下
对方才手写了一份购物凭证给黄女士。
黄女士说她当时是看到
卖场上的logo特别像“冠军”这个牌子
才进去买的衣服。
那么,这个卖场使用的logo
是不是容易混淆?
商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这句话想必大家都听过
但它有依据吗?
10月23日
记者来到黄女士提到的这一处户外卖场看到
卖场搭建的大棚上印有秋季特惠等字样
衣服的标价大多在69到200元之间
货物展示架上印有的logo
在字体和配色上
确实和真“冠军”品牌很相似
不细看容易混淆。
不过在记者询问时
销售员明确表示
她家卖的衣服不是“冠军”
而是“魅力冠军”。
这位销售员还告诉记者
“魅力冠军”是广东中山的品牌
在百色和来宾有实体店
但在南宁并没有
只是在部分商圈设有四五个户外卖场
而卖场的位置并不固定。
因为没有成功退货
黄女士已经向12315进行了投诉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记者也从南宁12315方面了解到
“商品售出不予退换”这类的规定或条款
是一种有悖于法律规定的“格式条款”
有损消费者权益。
在我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条款,做出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所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话
相关的退换货
依然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来处理。
南哥提醒大家
购买正品潮牌
可以去官网或正规专卖店购买
另外,购物一定要保留相关凭据
万一出现问题,方便后期维权。
值班编辑
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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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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