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怎么填写
法律主观:
申报表是个人或者企业不管是在地税增值税零的时候还是地税增值税不是零的时候,进行申报都必须填写的一份表格。在填写的时候应当如实填写。一、地税增值税零申报表怎么填写1、本月认证发票份数、金额、税额填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2、上月待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的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第2栏和第3栏合计为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3、如果当期没有其他抵扣项目,那么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就是第1栏数据。二、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写1、税款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2、填表日期;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4、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5、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6、法定代表人姓名;7、注册地址;8、生产经营地址;9、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10、登记注册类型,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栏目内容填写;11、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常用电话号码。三、地税纳税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法律客观: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 身份证 、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 经营范围 ; (七) 注册资金 (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