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一夫一妻之后,以前的姨太太是怎么处理的?
在古代社会三妻四妾是非常常见的现象,一个男人只娶一个老婆在那个时候是基本不可能的。在建国以前,婚姻关系一直都处于一妻多妾的状态。一妻多妾就代表正式妻子只能够有一位,后面娶进门的女人全部都只是小妾。
新中国成立以后,就开始废除一夫多妻的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新宪法的颁布还是需要一个过渡期的,因为毕竟那个时候大多数家庭还是存在一夫多妻的。在一夫一妻制度颁布以后,之前的那些小妾该如何自处呢?难道他们就会被赶出家门吗?其实国家为了保障女性权利,在后来的婚姻法当中有规定,之前就存在一夫多妻的家庭,女性可以选择离婚,也可以选择维持现状继续和丈夫生活在一起,但是只能够决定自己的婚姻状态,无法要求其他正室或者小妾和丈夫离婚。要知道在古代离婚只能男人提出,女性是没有任何权利的,所以这个宪法的颁布也让女权得到升级。
但是在一段时间里面还是存在少数一夫多妻的状态,不过多数是财阀和军官家庭才会出现。比如说现在还在世的赌王何鸿燊就有四个老婆,每个老婆都为他生下了子女。不过何鸿燊的家庭是特殊状况,因为他们生活在澳门,而当时的澳门是清朝割让出去的,并且何鸿燊的原配一直卧床不起,所以在当时的制度下,何鸿燊是可以一夫多妻。
还有典型的袁世凯也有九个老婆,不过很多人都会疑问,民国时期不就已经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了吗?为什么袁世凯还能够娶九个老婆?因为虽然当时政府已经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权利还是掌握在财阀和军官手中,思想封建老旧的军阀因为欲望的促使,依旧在实行一夫多妻制。
古代之所以会实行一夫多妻制,主要还是为了展现男权主义,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能够传宗接代。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