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刑法的问题.

被告人李某,女,21岁,某县委干部。被告人李某深夜下班骑自行车回家,行至僻静处被男青年张某抢劫,李某假意将自行车交给张某,伺机用打气筒将其打晕,而后,骑车进前面的村庄,正... 被告人李某,女,21岁,某县委干部。
  被告人李某深夜下班骑自行车回家,行至僻静处被男青年张某抢劫,李某假意将自行车交给张某,伺机用打气筒将其打晕,而后,骑车进前面的村庄,正好借住在张某家。当张某醒来赶回家后,发现李某的自行车,便向其母亲询问,才知李某正与张某的妹妹在一个房间睡觉。张某问明李某睡觉的位置和方向后,摘下窗上的铡刀,拨门进入房间,欲加害李某。李某早有察觉,黑暗中与正在熟睡的张某的妹妹调换了位置,结果张某将自己的妹妹杀死,李某趁乱逃跑。

问,李某抢劫既遂未遂?为什么? 李某故意杀人既遂未遂?为什么? 李母是共同犯罪吗?
展开
 我来答
萧萧雨雪
2013-12-18 · 超过1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41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9万
展开全部
楼主一定是某法学院的本科生吧,这个案例应该是老师在课堂上出的吧。
那么我来给你破了吧。楼主的问题说错了吧,应该是张某吧1.张某是抢劫罪未遂。抢劫罪所保护的法益是财产法益,张某抢劫的手段行为,并没有使得财产(本案中自行车)法益遭到破坏,故而只有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达到抢劫的目的,所以李某是抢劫罪未遂。
2.第二问类似于发散思维的问题,采用具体符合说,张某属于故意杀人罪未遂。采用法定符合说为故意杀人既遂。两者的理论依据不同,单纯判断是非往往会发生争论。本人建议采用法定符合说,兼顾具体符合说。也就是定张某故意杀人罪,但主观上有期待可能性和欠缺可罚性,可以作为量刑的从轻的考虑情节之一。
3李母,当然不构成共同犯罪,缺乏对故意犯罪的认识存在偏差。举个例子,你打算抢银行,如果你问一个路人银行的位置在哪,难道路人与你构成共同犯罪么,岂不是冤枉死了。。
追问
李母后来同情了儿子 帮助毁灭证据,算共同犯罪吗?
追答
属于事后帮助行为,构成片面共犯,但不是共同犯罪。
浦东小律师
2013-12-18 · 超过25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100
采纳率:0%
帮助的人:52.8万
展开全部
是张某抢劫未遂,李某这个比较难讨论,互换位置必然导致张某妹妹死亡吗?黑暗的情况下,张某怎么判断李某知道自己睡觉的位置。反观李某,李某主观想杀人,人死了,OK,根据法定符合说,李某故意杀人罪构成了,张某连杀人动机都没有,只有自救的动机,谈不上陷害的动机。李母都不知道李某要杀人,什么罪都没有

刑法居然没丢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gzgyzl
2013-12-18 · TA获得超过8001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5671
采纳率:63%
帮助的人:1693万
展开全部
李某无罪,且是受害人。
张某抢劫杀人
李母无辜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90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8289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