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帮忙看下下面的合同合法吗,有法律效力吗
第二条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生产管理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甲方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六天,四十八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五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9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六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和长沙市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按照国家和长沙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 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长沙市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问张勇,这个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如发生劳动纠纷,此合同可做依据吗? 展开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生产管理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甲方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六天,四十八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五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9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六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和长沙市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按照国家和长沙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 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长沙市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问张勇,这个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如发生劳动纠纷,此合同可做依据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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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时间不是符合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甲方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不可随意更换劳动者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甲方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不可随意更换劳动者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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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劳动合同,相应条款与法律冲突应以法律规定为准。如甲方不可随意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新的工资制度应经一定程序公示,公开,并不得降低员工的报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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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就是违法的啊,法律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而你们是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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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效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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