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反腐面临哪些方面的困难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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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决定了当前腐败防控压力较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
决定了中国只能选择大力发展生产力,将经济建设作为很长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中国要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
必须得在几十年时间内走完西方国家几百年
的发展历程。虽然在发展模式和组织方式上不能走西方国家工业化的老路,但必须经历经济持
续快速发展的阶段。中国经济正处于并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地区之间、
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较大,人民的收人水平仍然较低,经济发展水平尚未达到较高
水平,社会思想文化道德整体水平仍有待提升,反腐败仍然受到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发展
建设的制约,短期内会面临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和矛盾。
1.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让寻租仍有机会。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适应。预防和惩治腐败虽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腐败防不胜防,反腐败难度极大,阻力甚多。例如,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先后多次大规模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在防止权力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政府职能未根本调整,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边界仍比较模糊,政府管理的领域较多,握有公权力的人有较多的寻租机会和空间。有的地方和部门仍然保留有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向职能部门和机关输送资金,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造成的复杂利益链强化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增加了反腐败的难度和阻力。
2.公职人员队伍管理相对过于宽松。相对于廉洁的国家和地区,中国公职人员管理制度
宽松,公职人员自由活动的空间较多,受到的管束较少,因此一些违纪违法和违反社会道德的
行为不断被网络和媒体曝光。一些领导干部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等言行不一的行为,严重
削弱党和政府公信力。制度规定有漏洞和空隙可钻,一些违纪违法现象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罚。一些党员干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严重污损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尽管当前制度对公务员从事营利活动或在企业兼职有严格限定,但对在非营利机构兼职取酬管理不严,出现了难以监管的工资外隐形收人。从新闻媒体曝光的一些案件看,一些内地官员可以自由往返境外赌博,说明制度对一些党员干部还亮着“绿灯”。
3.社会参与反腐败的渠道不十分通畅。反腐败需要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脱离不了社会整体素质的改善和提高。中国反腐败机制虽然强调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社会广泛参与,但反腐败仍然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力较多,私营企业、社会个人主动参与较少。私营领域的反腐败停留在较低水平,存在立案难、取证调查难、成本高的问题。最近几年,公民大量借助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揭发腐败现象,反映出信访举报、司法诉讼等正常管道不太通畅,正规渠道不能满足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强劲需求。
4.权力公开质量与社会公众期盼有相当距离。中国近几年权力透明公开推进力度很大,已经产生了积极的预防腐败效果。但公开的质量和程度还不够,一些地方、部门领导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或因为利益考虑不愿公开。有的单位将财务等作为核心机密,严防外人知晓。
如预决算公开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但公开仅停留在比较粗的几大类,细目并没有公开。公共机构的财务账簿捂得尤为严实,在财务规范还不够到位的情况下,公开尤其是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风险系数极高。很多国家和地区反腐败机构的透明度程度很高,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调查报告、单位财务等信息,以透明换取社会信任,自身率先实施关键领域公开来建立社会反腐败信心,提升反腐专门机构的公信力。相比较这些国家和地区公开透明的做法,中国的权力 公开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5.公职人员激励和压力机制不足。要让公职人员持续不断为社会和国家奉献聪明才智,一方面需要激励,要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奖励等保障,激发工作的热情;另一方面还要施加压力,公职人员内部之间、公职人员与非公职人员之间要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中国多年前就曾提出要建立人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但聘任制改革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进来的出不去、上去的下不来等现象比较普遍。中国财政供养的人员数量仍然较多,一些单位和部门冗员多,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离群众期望和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一些基层公职人员收人较低,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被小小的贿赂“击倒”。
决定了中国只能选择大力发展生产力,将经济建设作为很长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中国要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
必须得在几十年时间内走完西方国家几百年
的发展历程。虽然在发展模式和组织方式上不能走西方国家工业化的老路,但必须经历经济持
续快速发展的阶段。中国经济正处于并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地区之间、
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较大,人民的收人水平仍然较低,经济发展水平尚未达到较高
水平,社会思想文化道德整体水平仍有待提升,反腐败仍然受到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发展
建设的制约,短期内会面临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和矛盾。
1.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让寻租仍有机会。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适应。预防和惩治腐败虽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腐败防不胜防,反腐败难度极大,阻力甚多。例如,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先后多次大规模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在防止权力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政府职能未根本调整,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边界仍比较模糊,政府管理的领域较多,握有公权力的人有较多的寻租机会和空间。有的地方和部门仍然保留有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向职能部门和机关输送资金,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造成的复杂利益链强化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增加了反腐败的难度和阻力。
2.公职人员队伍管理相对过于宽松。相对于廉洁的国家和地区,中国公职人员管理制度
宽松,公职人员自由活动的空间较多,受到的管束较少,因此一些违纪违法和违反社会道德的
行为不断被网络和媒体曝光。一些领导干部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等言行不一的行为,严重
削弱党和政府公信力。制度规定有漏洞和空隙可钻,一些违纪违法现象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罚。一些党员干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严重污损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尽管当前制度对公务员从事营利活动或在企业兼职有严格限定,但对在非营利机构兼职取酬管理不严,出现了难以监管的工资外隐形收人。从新闻媒体曝光的一些案件看,一些内地官员可以自由往返境外赌博,说明制度对一些党员干部还亮着“绿灯”。
3.社会参与反腐败的渠道不十分通畅。反腐败需要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脱离不了社会整体素质的改善和提高。中国反腐败机制虽然强调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社会广泛参与,但反腐败仍然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力较多,私营企业、社会个人主动参与较少。私营领域的反腐败停留在较低水平,存在立案难、取证调查难、成本高的问题。最近几年,公民大量借助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揭发腐败现象,反映出信访举报、司法诉讼等正常管道不太通畅,正规渠道不能满足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强劲需求。
4.权力公开质量与社会公众期盼有相当距离。中国近几年权力透明公开推进力度很大,已经产生了积极的预防腐败效果。但公开的质量和程度还不够,一些地方、部门领导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或因为利益考虑不愿公开。有的单位将财务等作为核心机密,严防外人知晓。
如预决算公开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但公开仅停留在比较粗的几大类,细目并没有公开。公共机构的财务账簿捂得尤为严实,在财务规范还不够到位的情况下,公开尤其是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风险系数极高。很多国家和地区反腐败机构的透明度程度很高,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调查报告、单位财务等信息,以透明换取社会信任,自身率先实施关键领域公开来建立社会反腐败信心,提升反腐专门机构的公信力。相比较这些国家和地区公开透明的做法,中国的权力 公开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5.公职人员激励和压力机制不足。要让公职人员持续不断为社会和国家奉献聪明才智,一方面需要激励,要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奖励等保障,激发工作的热情;另一方面还要施加压力,公职人员内部之间、公职人员与非公职人员之间要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中国多年前就曾提出要建立人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但聘任制改革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进来的出不去、上去的下不来等现象比较普遍。中国财政供养的人员数量仍然较多,一些单位和部门冗员多,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离群众期望和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一些基层公职人员收人较低,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被小小的贿赂“击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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