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中,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什么意思啊?通俗点解释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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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肯定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综合体现。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体现出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侧重揭示的是事物变化的方向和道路。以上定义和解释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的论述,并且"发展"这个概念已经包含变化的方向(即向上)。体现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它是事物完善自己、发展自己的一个有规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事物的发展表现出周期性,即每一个事物的发展都是从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新的否定,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即完成了一个周期。在这一周期中,事物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否定,每一次否定都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把前阶段发展的一切成果中有用的成分保留了下来。因此,在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即新的肯定阶段,并不是简单地再现原事物,简单地回到原来的出发点,而是形式的回复、内容的发展,是一个前进和上升的发展过程。事物发展的周期包括三个阶段,即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即新的肯定阶段,反映了事物发展道路的起伏性和曲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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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讲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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