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李鸿章出面签署的五个不平等条约及其时间地点
1、《越南条款》 ,该条约于1885年(光绪十一年)6月9日由清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法国公使巴特纳在天津签订。共十款。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中法战争的不平等条约。
2、《马关条约》,该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3、《中法简明条约》,该条约是公元1884年(光绪十年)5月11日,在德国人德璀琳的斡旋之下,清廷派李鸿章与法国海军中校福禄诺在天津签订了《中法简明条约》(又称《李福协定》)。
4、《辛丑条约》, 签订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是中国清政府和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荷、比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在北京签订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5、《中俄密约》,1896年6月3日(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沙俄利用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战败的困境,藉口“共同防御”日本﹐诱迫清政府派遣特使李鸿章与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财政大臣维特在莫斯科签订《御敌互相援助条约》。
扩展资料
根据历史资料记载,李鸿章一生签订了30多个条约,由李鸿章作为清政府代表与列强签定的不平等条约有:1876年9月中英《烟台条约》;1884年5月中法《会议简明条款》;1885年4月中日《天津条约》,同年《中法新约》。
1895年4月中日《马关条约》,同年11月,《中日辽南条约》;1896中德《胶澳租借条约》;1896年3月,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同年6月《中俄密约》;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条约》;1901年9月八国联军《辛丑条约》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李鸿章
2016-06-16
推荐于2017-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