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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面试说的试用期是七天(这一周里离职没有工资),但后面签的合同是试用期一个月,我上了二十一天,依然没有要我签合同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下:
①、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释】公司与员工并不一定要在员工入职第一天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都是可以的。从你的描述看,入职二十一天没签订合同,公司并不算违法。
②、关于试用期及试用期待遇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释】试用期一个月并不违法,但之前有约定试用期7天,后变卦,这个是违反合同的。但你需要自己举证证明公司与你约定的是7天试用期。
试用期没工资,这绝对是违法的。哪怕你只干了1小时就离职,公司也应该结算1小时的工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是员工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
③、关于绩效考核
《劳动合同法》中未有明确的规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劳动局和法院都是支持公司制定绩效制度的,不可能让员工吃大锅饭却让公司利益受损。但以下一些情况的绩效制度不会得到劳动局和法院的支持:
A、该绩效制度对员工工时(或技能)要求显著超出国家法定工时(或同行业一般技能需求),导致较大一部分员工根本完不成;
B、该绩效制度使员工待遇显著低于同行业员工待遇;
C、该绩效制度导致较大一部分员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总体来说,绩效制度方面的争议,闹到劳动局和法院都是双方扯皮的事情,没办法进行量化的。至于你说的“面试时没说有任务指标”,那是得不到劳动局和法院支持的,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可能养闲人。
④、关于劝退(或要求自动离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六)……略
【解释】在试用期内,劳资双方都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你说的情况,员工在试用期内完不成绩效目标(先不考虑目标是否合理)的情况下,公司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总结】
根据你说的情况已经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认为你有如下几方面可以争取自己的利益:
A、试用期没工资。这点毫无疑问是违法的,不论是劳动局还是法院都会支持你。
B、约定的7天试用期变卦。这点也会得到劳动局和法院的支持,但是需要你自己举证。
C、绩效制度不合理。因为不了解你公司的制度具体规定,我无法做评判。你可以以此为凭进行争取,但结果如何不好说,很大可能就是双方扯皮,最后劳动局或法院出面和稀泥。
学历的问题因为当时没钱补交学费,而没有拿到毕业证刚刚她说我学历造假把我开除了,但是她招聘信息写的是不限学历,而且口头说不支付我一分钱工资(有录音),现在她们违法了吗?请解答,谢谢
我简历上面签的是没有毕业的学历
我上一次也遇到类似这样子的情况,面试了一家,使用一个月,也是没有签合同的,没有打卡记录的。
到第七天,他就说我不合适,不能胜任这工作。我说好啊,那麻烦把这七天的工资结一下,他就说七天是使用培训期,是我们培训你,没工资的!我X,面试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说明这情况。
然后我就打了12345去反映这情况,劳动中心的人去联系老板,老板却说没有见过我这个人!!!!过两天我去仲裁才把工资来回来。
弄好全部资料就准备进去仲裁,打了一个电话给老板告知我现在要干嘛、微信发图片给他。这就完事,拿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