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学说和儒家学说结合而成了中国的管理之法。()
法家学说和儒家学说结合而成了中国的管理之法。这句话是正确的。
在我们的传统教育中,大都是在赞扬儒家思想,推崇仁政。对于法家思想,我们在学校里教得不多。谈到了法家,我们的联想通常就是严刑峻法,或是作法自毙。一般而言,我们对于法家的印象是冷酷的、是缺乏人性的。
法家是不好的,儒家是好的。我认为,对于治理国家,或是经营企业,法家的理论与经验,十分有可取之处。正如我们很快就要看到的,儒家是传统的“封建”价值准则的坚定的维护者。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儒家坚决反对新的法律,尤其是在这种新的法律刚刚出现的时候。
后来,随着新的法律渐次巩固,儒家也逐渐改变他们的态度,勉强把法律作为一种不可避免的邪恶的东西接受下来。但即便到此时,他们仍然坚持认为,在理想的社会中,公布成文法是不必要的,甚至在当时未尽完善的政治状况下。
与以道德训诫和示范来实现政府统治的方式相比较,以律来实现统治的方式,应该只是次要的。儒家认为个人、家庭或者地方共同体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果认为法家是一些不讲道德、只追求权力的政治家,那也是不公平的。
因为他们真诚地相信,只有通过极权主义手段,才能在四分五裂、万相残杀的世界上最终实现和平与统一。谁要是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他们无疑会重复子产的名言:“吾以救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