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分求助: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问题
我老公在银行干了11年,头5年与银行签的合同,2004年以后跟劳务公司签的合同,但还是给原银行干,现在还差一个月合同到期被辞退了,银行说是失业保险要赔付一万九千多元,请问...
我老公在银行干了11年,头5年与银行签的合同,2004年以后跟劳务公司签的合同,但还是给原银行干,现在还差一个月合同到期被辞退了,银行说是失业保险要赔付一万九千多元,请问这么赔偿对么,银行是否还应该按工作年限每年赔付一个月工资(11个月)呢?如果应该,法律依据是哪一条?银行是否可以因为有失业保险赔付而拒绝赔付11个月工资呢?麻烦费心给详细分析一下,一定要说清劳动法的依据条款,回答得好还给追加分,谢谢!
展开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1、你老公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到银行工作,应该你老公属于劳务派遣的性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因此,劳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你老公没有和银行签订劳动合同,无无法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经济赔偿。
2、因为你老公被银行退回(不能说是辞退,因为你老公与银行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劳务公司应为你老公安排其他岗位工作,否则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你老公支付工资。
如果劳务公司与你老公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则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
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因此,劳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你老公没有和银行签订劳动合同,无无法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经济赔偿。
2、因为你老公被银行退回(不能说是辞退,因为你老公与银行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劳务公司应为你老公安排其他岗位工作,否则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你老公支付工资。
如果劳务公司与你老公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则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
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08-08 广告
在108+年的法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刑事辩护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等。在民事领域,对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焦点,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刑事辩...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孔业莹提供
展开全部
1、赔偿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失业保险是两回事。
【失业保险 申领范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保部令第8号第四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暴力用工)、三(拖欠劳动报酬)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 申领范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保部令第8号第四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暴力用工)、三(拖欠劳动报酬)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1、你老公现在是劳务公司的员工,只是派遣到了银行工作,所以银行没有责任支付赔偿,因为没有劳动关系。
2、你的表述不是很清楚,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则可以要求劳务公司给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又因为劳动合同法是从08年开始实行的,到现在是两年半的时间,所以是两个半月的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就被劳务公司辞退了,那就要看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你老公有没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啊有没有不胜任工作啊属不属于经济性裁员啊之类的情况,如果是企业违法解雇,则可以要求劳务公司支付赔偿金,计算标准是自入职之日起一年两个月的工资。
3、失业保险是社保局支付的,不影响你老公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你的表述不是很清楚,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则可以要求劳务公司给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又因为劳动合同法是从08年开始实行的,到现在是两年半的时间,所以是两个半月的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就被劳务公司辞退了,那就要看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你老公有没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啊有没有不胜任工作啊属不属于经济性裁员啊之类的情况,如果是企业违法解雇,则可以要求劳务公司支付赔偿金,计算标准是自入职之日起一年两个月的工资。
3、失业保险是社保局支付的,不影响你老公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