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案例分析习题(求详解) 5

1、张先生在北京的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单位参加了全部的五项社会保险,但张先生的妻子没有工作,现在,张先生的妻子怀孕了,预产期是2012年6月份,张先生听说《社会保险法》有新... 1、张先生在北京的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单位参加了全部的五项社会保险,但张先生的妻子没有工作,现在,张先生的妻子怀孕了,预产期是2012年6月份,张先生听说《社会保险法》有新规定,只要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其无工作的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张先生现在关心这样几个问题:
(1) 张先生为外埠在京职工,他能参加生育保险吗?
(2) 如果张先生参加了生育保险,但其妻子没有工作,到明年她的妻子生育时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其妻子有生育津贴吗?
(3) 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职工,生育津贴应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请你就上述问题做出回答

2、简述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的回避情形。

3、用人单位核定失业保险费时应提供哪些主要书面材料?

4、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本人如无严重过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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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chao325
2015-05-19 · 超过3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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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2,应该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不太确定)
3,生育津贴=生育前12个月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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