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商法的案例分析题,急用!!!万分感谢各位朋友帮一下
甲乙丙丁四个人建立一个有限责任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甲乙个60万,丙以20万实物出资,丁专利技术出资50万,戊劳务出资,作价10万。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由于...
甲乙丙丁四个人建立一个有限责任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甲乙个60万,丙以20万实物出资,丁专利技术出资50万,戊劳务出资,作价10万。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由于经营不景气,股东大会决定把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独立法人资格。
(1)饮料公司个股东出资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吗?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分处保健品厂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债权应如何承担? 展开
(1)饮料公司个股东出资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吗?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分处保健品厂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债权应如何承担?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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