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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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12月4日。2001年12月04日是第一届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该日期也是国家宪法日,国家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全国法制宣传日设立: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标志寓意: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
"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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