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不能用现金结算的是
下列各项中,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不能用现金结算的是(C)
A.职工工资和津贴 B.交回借支差旅费余额
C.结算起点以上的零星支出 D.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的价款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的条例。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零星支出,也就是零星开支,是指企业发生的没有具体实物形态的费用支出,一般包括:搬运费、加工费、劳务费、修理费、化验费、产品试验费、技术检定费等等。
一、零星开支借款审核的注意事项
企业内部各职能处室、部门所发生的有关零星开支项目,也应该按照规定办理“备用金”的借款。这种借款,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会计人员对零星开支借款人填制的“借款单”,都应按照借款程序规定的审核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的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根据借款单批准的用途和金额。签署批准借款金额,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
二、零星开支报销审核的注意事项
收款人经办的零星开支业务任务完成后,应主动及时地将发票、收据等报销原始凭证,经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连同“报销单”,送交财务部门办理零星开支的报销手续。
会计人员应对报销人所填写的报销单与送交的报销原始单据,根据报销程序规定的审核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的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零星开支的报销。
三、对没有预先借款的零星开支报销
会计人员对没有预先借款的零星开支报销,应比照零星采购的办法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