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照顾植物人丈夫4年,起诉离婚获准,这其中究竟有什么事情?
丈夫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成为了植物人,妻子在期间一直在外打工,身心俱疲所以就起诉了离婚,公婆也知道儿媳妇的不容易,所以代替自己的儿子出庭让法院判决。
2018年7月的时候,曹某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变成了植物人,医生说曹某这种情况如果想要清醒非常困难,几率很低。自从曹某成为了植物人之后,家里面对曹某的治疗一直没有断过,并且还借了不少钱给曹某治病。叶某作为曹某的妻子,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打工赚钱非常的不容易,于是逐渐就萌生了想要离婚的念头。因为曹某本身就是植物人,没办法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叶某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曹某的父母在案件审理期间代替曹某出庭,表示非常理解儿媳提出离婚的要求,但是自己并没有“资格”代替自己的儿子曹某做出肯定或者是否定,于是曹某的父母便将所有的权力都让法院进行判罚,他们认!
经过法院的判罚,曹某因为车祸一直都是植物人,夫妻之间没有交流,夫妻之间的生活名存实亡,所以准许叶某提出的离婚,而且后续双方之间商量的抚养费和孩子的抚养的问题经过双方的协商同意法院准许。
这件事让我想一起一句话,大难临头各自飞。我们没办法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谁对谁错,毕竟每个人的考虑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这起意外,这或许还是一个相亲相爱的家庭,但就是因为悲剧的发生,将两个家庭拆散。叶某不想一辈子被束缚在这,曹某的父母也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醒来。其实说多了人都是为了自己而活,最先考虑的依旧是自己,能够白首不分离的爱情真的很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