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爱做家务怎么办
老婆不爱做家务,作为老公应该要主动分担家务来带动老婆一起做家务。
如果从契约角度看婚姻,婚姻算是一个合伙企业。 夫妻两人就是企业的合伙人,那么就双方地位就是平等的。因此,没有理由把所有家务活都给妻子来做,这是违反了契约精神。
当然,我并不是说做家务活,夫妻两人各自分担一半,而是大家都有这个义务,然后通过分工合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比较优势,家务活也需要分工合作,这就好比国际贸易一样。丈夫应该做自己擅长的活,妻子也应该如此。
要是夫妻之间经常为了做家务的事情而吵闹,那么我觉得最好就是大家把彼此义务和权力协商好,以一种比较正式方式固定下来,或许这样会比较好。有的夫妻经常为了一些琐碎家务活而吵闹,如果把这些吵闹时间投入做家务之中,或许家务活早就解诀了。
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或许可以请保姆来做家务。如果夫妻收入特别高,那么意味着做家务的成本是相当高,所以不如请保姆合算。不过,对于很多中等收入家庭来说,请保姆做家务不是一种经济行为。如果丈夫在外面工作,妻子没有工作了,那么妻子就应该多承担家务。
其实说到家庭的家务活,说多也就多,说不多也就不多。夫妻之间不仅要学会协调家庭分工,同时也应该思考一下如何减少家务活的数量。比如煮饭做菜,要是觉得麻烦的话,可以多买熟食,不要买那么多种菜,都可以极大程度减少做家务时间。
买肉类弄好的时间往往比鱼类要少很多,所以要是没有那么多时间的话,就尽量不要买鱼类。同时学会处理做饭做菜顺序的安排,都可以节约很多时间的。
比如煮鸡汤的话,不要等鸡肉等东西都弄好了,再开始煮水。节约时间的做法,就是先煮水,再弄鸡肉,等弄好了,水可能差不多就开了。我觉得夫妻之间很多事情,都需要不断沟通,从而达成一种很好的分工模式。
要想过得幸福一点,就没有必要在琐碎家务事情上计较起来,这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这是得不偿失的。夫妻之间的吵闹少-些,财富就会增加一些,自然就会更幸福一些。
我个人认为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是和老婆商量一下,将家务进行一个简单的分配,这样在婚姻中不会因为这些小事而闹得不愉快,严重时会导致婚姻的破裂。
首先,家务本来就应该是夫妻俩个人的事情,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家务是男人或者女人做的。俩个人一起打扫家务不仅可以使得家务尽早的打扫完成,同时也可以使得夫妻双方的感情变得更加的美满。家务是夫妻生活的一部分,并不能推给其中的一方去完成,若是这样,久而久之会给其中做家务的一方留下不舒服的感觉,严重时会影响夫妻的情感。
其次,一个人做家务在家庭中是很不合适的。即便是在老一辈的家庭中,也很少会出现一个人做家务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是男女双方共同的责任。若是将其扔给一个人来完成时,这就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比如日本有很多的全职太太,但这需要男人在外面可以赚到足够的经济时,女人才可以安心的做全职太太,而且这也是夫妻双方商量过后才决定的。
最后,这种事情或者类似的事情发生时,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将问题告知于对方,二人共同来想办法解决,千万不可独自一人承受,毕竟婚姻是需要俩个人来维持的,一个人即便是再能干也只是一个人而已。既然都已经结了婚,那么证明俩个人还是很爱对方的,所以沟通协商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
对于谁洗碗这件事我有了新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