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帮帮忙,麻烦哪位律师给解答一下案例题,谢谢。

李甲有一子李乙,一女李丙。李甲妻子李乙妻子均过世,李乙有孩子李丁,李丙结婚另过。2010年,李甲向李乙、李丙宣读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指定李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2011年... 李甲有一子李乙,一女李丙。李甲妻子李乙妻子均过世,李乙有孩子李丁,李丙结婚另过。2010年,李甲向李乙、李丙宣读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指定李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2011年李乙患病住院,情况危急,故在住院期间也订立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死后自己所有全部财产由儿子李丁继承,从李甲处继承的遗产由李丙继承。李甲看到该遗嘱后,在遗嘱上批注:如吾儿李乙不幸先我而去,按其遗愿由吾女李丙继承我的财产。但应先提出现金10万元作为孙子李丁的生活费用。2012年李乙死亡,1个月后,李甲死亡,李甲的遗产当如何继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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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夏侯旋r7
2014-02-07 · TA获得超过364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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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确定的财产应进行法定继承。
第一个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李甲后在李乙遗嘱上的批注,不能对抗原公证的遗嘱。在李乙去世后,应进行法定继承。
因此,李甲的财产由李丙和李丁(代位继承)继承。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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