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麻烦了。。。

在南京注册登记的某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200万元,销售成本320万元,税金及附加48万元,投资收益32万元(其中国库券利息收入5万元,从总机构设在北京的某企业获得... 在南京注册登记的某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200万元,销售成本320万元,税金及附加48万元,投资收益32万元(其中国库券利息收入5万元,从总机构设在北京的某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25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万元),营业外收入2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包括赞助某单位70万元,支付某人咨询费2万元,税收滞纳金8万元),管理费用380万元,财务费用290万元。该公司申报2008年企业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1200-320-48+32+20-80-380-190=13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34×25%=33.5(万元)
要求:请分析该公司计算的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指出错误之处,并正确计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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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chin90
2010-08-31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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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确,库券利息收入5万和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万元是不交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4-5-2=127 哎,可惜没有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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