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士兵和嘉奖有什么区别
1、奖励设置目的
优秀士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评选出的模范士兵。
优秀士兵嘉奖是对优秀士兵在某一项目上嘉奖优秀,突出表彰重点。
2、批准权限
一般优秀士兵的评比是连级评选报营级批准,团级备案,嘉奖是连队级别就可以批准,报营级备案,但是也有团级、师级甚至更高层次的嘉奖。
评为优秀士兵的,包含两个奖项:一是优秀士兵,二是嘉奖,档案里是有两份奖励卡片的,即评为优秀士兵的必须给予嘉奖。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五节 奖励的权限
第六十八条 连级以上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奖励。必要时,上级单位可以实施属于下级单位批准权限的奖励。
第六十九条 连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一)义务兵的嘉奖;
(二)初级、中级士官的嘉奖;
(三)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的嘉奖。
第七十条 营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一)高级士官的嘉奖;
(二)连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的嘉奖;
(三)排级以下单位的嘉奖。
第七十一条 团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一)义务兵的三等功;
(二)初级、中级士官的三等功;
(三)营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的嘉奖,连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军官(科员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文职干部)的三等功;
(四)排级以下单位的三等功,连级单位的嘉奖。
第七十二条 副师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一)义务兵的二等功;
(二)高级士官的三等功,初级、中级士官的二等功;
(三)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的嘉奖,营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的三等功;
(四)排级以下单位的二等功,连级单位的三等功,营级单位的嘉奖。
第七十三条 正师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正团职和专业技术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正处级和专业技术八级文职干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的嘉奖,连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军官(科员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文职干部)的二等功。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军网-《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秀士兵
优秀士兵指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评选出的模范士兵。
优秀士兵嘉奖就是对一些优秀士兵在某一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突出重点表彰。
在中国解放军的《军队建设基层纲要》明确规定:“优秀士兵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也就意味着一个士兵整体全面表现良好
而优秀士兵嘉奖只是一个士兵某个方面表现良好,突出对这一个方面的嘉奖。
通常获得优秀士兵奖励的,必然会伴随有一个嘉奖奖励。
优秀士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评选出的模范士兵。《军队建设基层纲要》明确规定:“优秀士兵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
《军队建设基层纲要》明确规定:“评定优秀士兵,由军人委员会组织评议,基层党组织评审和推荐,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颁发证章证书,给其家庭寄发喜报,填写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入党、提干、考学、保送入学、班长配备、士官选取的对象,应从优秀士兵中产生。“
扩展资料:
1988年以来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的范围:
1988年9月23日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这样规定:“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和志愿兵,并依照本条例授予相应军衔。”
1990年修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这样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包括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和兵(上等兵、列兵)。”
1999年6月30日第二次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这样规定:“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并依照本条例授予相应军衔。”
2010年第三次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这样规定:“现役士兵是依照法律规定,经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并依照本条例规定被授予相应军衔的义务兵和士官。”
以上军事法规均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优秀士兵的评选条件、程序、相关待遇和奖励均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优秀士兵
2018-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