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原来的已经存在婚姻关系的,法律也并没有强制性离婚,所以很多姨太太们那一段时期还是有很多的,但是活跃度已经没有之前的那么高了。
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时候,这是一个过度时期,就是男人结婚时只能娶一个妻子,不能再纳妾。但是家中已经有姨太太的,也只能维持下去,但是却给了这些姨太太另一个选择,那就是可以选择离婚。有一些大宅里的姨太太顶着太太的头衔却做着丫鬟的活,这对她们来说时不公平的。所以有一部分姨太太会选择离婚回到自己的老家或者再嫁。
当然如果是有钱人家的姨太太,那么她们不愿离开,还愿意呆在大宅的那么她们也可以继续做她们的姨太太。毕竟民国时期社会还是比较动荡的,在这样的事情,一个女性离开自己的男人外出找工作养活自己是不容易的,所以现在留在大宅里过完这一生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如果是思想比较前卫的男人看到这样的法律后,也有可能会遣散自己的姨太太,或许会给她们一纸休书,然后补偿一些钱财然后打发她们出门。但是不管怎么样的安排,那个时期的姨太太的地位的确是发生了变化,她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大摇大摆地举办宴会结交其他都姨太太。她们的数量也在逐渐地变小,然后慢慢地消失,姨太太这三个字也慢慢成为了一个代名词。
建国后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些 曾经的姨太太去哪里了?在很多的电视剧中都可以看到,一些古代的男人可以取多个老婆,这太正常不过了,所以有三妻四妾的说法,到了民国时期,那些有钱有权的军阀也有好几个老婆姨太太,只是到了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在法律的角度上看,男人不可以取多个老婆了,从三妻四妾到一夫一妻过渡的时候,那些姨太太去哪里了呢?
颁布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的时候,额外做出了规定,在解放之前形成的一夫多妻的生活,如果妻子在颁布婚姻法之后没有提出离婚,那原来的婚姻关系可以接着维持下去。那时候只是把一夫多妻或者说纳小妾作为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对待,不强迫任何一方离开,女方愿意留下就留下,愿意离婚就离开。
这里提一下,新中国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度,给的感受上可能更多的是保护女性,其实不然,这其实更多的是保护普通男性的权利,如果不废除一夫多妻制度,女性被少数人拥有,普通的男性就很难娶到老婆,基本的娶妻生子权利也就加大了难度,容易形成更多的矛盾。
澳门赌王就有多个老婆,因为他娶老婆的时候,澳门用的还是大清的法律,那时候是可以纳妾,有大房小房,这些也是制度不同而已。
最后姨太太并没有去哪里了,她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可以选择离开再嫁也可以选择留下来,在岁月的流逝中,这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慢慢跟着时间远去了。
当然也有很多的姨太太孤独终老,但是大部分的姨太太都找到了专属自己的爱情。